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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

姚平律师2022.02.07515人阅读
导读:

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那么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关于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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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由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如果在转让合同签订时原债权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债务人拒绝向新的债权人还债,而导致进入诉讼程序时,原债权人在起诉前通知债务人还为时未晚。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39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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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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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法律上夫妻债权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债务分割的规定是:若该笔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核算管理,是企业发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债权往往难收,而债务却难以摆脱。一套合理的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才可以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因此,在债权债务核算管理中,涉及到事项是复杂多变的。那么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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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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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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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关于债权债务撤销权的规定是: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继承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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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继承是什么

    内容: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原委托合同的义务。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继承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58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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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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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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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债权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概念债的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销。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那么债权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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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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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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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权债务混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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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夫妻债权债务混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内容: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消灭的独立原因。前者如买卖合同的卖方在交付货物后、买方尚未付款前吸收合并了买方,买方主体资格消失,则产生混同的效果。广义的混同,除《合同法》规定的债权、债务混同之外,还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和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情形。如两个企业法人之间发生合并,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同一个企业而消灭。主债及从债均不复存在。《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那么夫妻债权债务混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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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45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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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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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解除如何规定的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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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债权债务解除如何规定的

    内容:债权债务解除如何规定的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如果乙公司应偿付甲公司50万元人民币货款,那么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债权相互抵销后,仍负有偿还3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其与甲的购销合同不能消灭。那么债权债务解除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860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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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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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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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大部分人认为债权债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其实不是这样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么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88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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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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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中的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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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债务中的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核算管理,是企业发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债权往往难收,而债务却难以摆脱。一套合理的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才可以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因此,在债权债务核算管理中,涉及到事项是复杂多变的。那么债权债务中的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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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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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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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实行夫妻财产、债务约定登记或公证制及采用举证倒置规则的必要性1、结婚登记前,双方以各自劳动收入,合资筹办的结婚用品,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几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9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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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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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法律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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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双方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法律规定

    内容: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关于双方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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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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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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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权债务在法律上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方案在依照《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六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将按照比例分配进行公司债务清偿。那么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46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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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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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规定

    内容:债权债务转让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57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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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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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在《民法通则》里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债务在《民法通则》里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内容: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债权债务在《民法通则》里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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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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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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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转让应该构成时效中断。虽然已经完成了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尚有自愿履行债务的可能,且债务人履行之后不得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请求返还。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受让人则可以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但应注意,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或行使撤销权而使债权归于无效,受让人可以因此主张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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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规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规定

    内容: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债务债权纠纷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第一、和解法。那么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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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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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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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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