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厦门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处贾*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情形除外。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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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局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为正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依法及时准确地进行工伤认定工作,现就企业职工因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伤害要求工伤认定适用法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关于企业职工因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伤害要求工伤认定适用法规问题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对于职工在上下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的事实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道路交通规定情形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天津关于企业职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适用法规的最新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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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又具有一定的主观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交通事故认定工作应当作为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调查的一个环节。因此,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为依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证据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在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制度确立之前,交通事故认定工作监督是通过执法质量监督体制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制度将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启动权赋予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利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及时纠正不当的交通事故认定,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核心价值。那么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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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认定条件:《工伤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那么交通事故伤害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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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又有当事人咨询:“我在给公司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被认定为全责,那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类似这样的咨询比较多,可能是因为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让大家产生了误解。这一条款排除了“上下班途中”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和主要责任的工伤认定,但是,非“上下班途中”,而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根据第十四条第一款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而认定为工伤。所以,因自己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伤亡,若是上下班途中出现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若是工作当中出现的则应认定为工伤。那么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工伤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内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能否算工伤引外出为单位办事,您可得小心了,千万不要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违章行为,否则碰上交通事故,有可能不被单位算做工伤。在行驶至xx区安四路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xx死亡。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关于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负伤、致残、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对于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那么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能否算工伤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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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工伤一、案情简介某公司职工王某驾驶一无牌摩托车在下班回家途中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小型面包车相撞后受伤。劳动部门认定王某之伤不属于工伤。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理由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案中,关键要看王某所受之伤是否属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况。本案中王某所受之伤同时受到以上两部条例的调整,交警部门已经认定王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那么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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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那么职工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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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后可否申请工伤鉴定案例小王于2007年1月3日7时40分许,持E类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沿A市建国路由南向北行至气体公司门前路段左拐弯时,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让在其所借道路内的车辆先行,碰撞对向由被害人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致李某脾脏破裂并被切除。据此判决小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连同犯前罪所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六百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六百元。本院受理后,根据原告的请求要求鉴定部门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后可否申请工伤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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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引发工伤问题亦属此例。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单位有啥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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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当然,如果道路设施的缺陷并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则不必与驾驶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如何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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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3年7月7日,程某经过当地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程度和误工时间进行评估。7月20日,该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1、程某伤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第十级伤残;2、程某的误工时间为140天。2013年9月23日,程某将王某及其车辆的投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9000元。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种做法,一方面造成了伤残等级的不准确性,另一方面也会引发误工时间重复计算的可能。那么本案中的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内容: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的18至24个月工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待遇有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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