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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本的债权债务终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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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不成立的合同,不需要继续履行。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常情况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有时,当事人在磋商中会提出以一方或双方签订最终的确认书合同才能正式成立合同。《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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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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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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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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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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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业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是需要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在中国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个人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主要是指雇佣关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内容: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是合同标的条款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法律风险。在实践中,因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买卖合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挂靠协议、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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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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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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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保全的概念与意义有哪些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在代位权行使时,第三人不得以其与债权人无合同关系为由抗辩,必须依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务人履行,否则会构成对债务人的违约。撤消权的成立要件因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而不同。撤消权的行使与效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从行为开始发生时起失去约束力,因此,撤销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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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法》第73、74、75条对此制度作出了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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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民法典的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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