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审二审,委托元甲超出自己心理预期
樊女士在2016年11月6日发生交通事故致锁骨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当事人都是借钱治疗,所以后期特别想和解,元甲专业律师就尽快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和解金额十万左右,后樊女士为了尽快拿钱也同意保险公司和解金额,但就因为司机不配合去保险公司签协议,家属同意在保险外不再向司机索要任何赔偿,但司机仍然不配合签协议,后在元甲律师和樊女士沟通,不要为了快而把自己的权益拱手让人,该走法律程序时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所以案子只能诉讼,后法院按照北京城镇标准判决支持了27万余元,司机需另行再承担4967元,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元甲律师团队和受害人的共同努力下,樊女士的赔偿款由合金的10万到判决的27万余元让樊先生及家人兴奋不已,特送锦旗一面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