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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首付父母还贷归谁_结婚男方买房女方该负责装修吗

2022.09.26 333人阅读
导读:作为首付款来说,只占房价的很少一部分,如果女方要求加名,比较好一点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对房屋的首付款和装修款和现在的房屋作一个大概的估价,作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对于房屋以后的增值部分不管是男方单独还是小夫妻双方还贷款,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加了女方的名字对女方来说也觉得婚姻稳定有更大的保障。有利于夫妻感情的稳定。除非婚后的贷款还是由男方父母亲单独还贷款。那么这套房子不加女方名字也是合理的。一些人会说,加不加名婚后的房屋增加值部分都是共同的,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加呢?其实,加不加名对将来如果离婚分割房产应该还是会有很大的影响,房产证将会成为最大最直接的证据。

房子是婚前付首付贷款购买。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可以要求予以分割。加名的直接法律后果,则是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上就是一人一半。

当然,因为房产是存在按揭贷款,所以并非想要加名就能加名。根据规定,原则上需要抵押权人(银行)同意或者解除抵押之后再过户。

因为房产是父母出资购买,并且几乎是父母一辈子的继续,于情于理上,是否加名之前还是应该征询一下父母的意见。因为房产的巨额价值和高离婚率的大环境下,导致很多年轻人对于自己的婚姻也不是很自信,担心离婚而房产被分割。所以,你们也可以通过附加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形式,若所附条件不成就或所附义务未履行,所作的赠与是未生效或者可以撤销赠与。

这是否真心相爱的问题,真心相爱,不要说加名字,直接写女方名字让她安心和你共度一生。

你付首款,婚后一起还贷,还不肯加女方名字,显然不信任对方,或是在算计着对方。

如果你全款买房,就算加女方名字,离婚,她也得不到。

女方加名字只是想要安定

这个问题真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般是全款可以不写名,有房贷的要考虑写名。估计你的情况有些两难,你可以以书面形式给女方一个承诺,做个公证,打消女方顾虑。条款中可以约定夫妻和睦的情况下,小孩多大的时候你可以房产证写名:男方家暴,出轨,嫌弃或者抛弃女方,男方将付出什么代价。

正常情况下,女方愿意和你结婚也是奔着共同生活去的,如果什么保障都没有,这个婚就不一定能成。

婚姻涉及的东西真的很多,人品,能力,外貌,经济条件,原生家庭和睦程度,这些都很重要。找个对路的人也不容易,如果不想太累,就找个门当户对的。

不合理的可以指正,但拒绝虚伪的人乱咬。

个人关点,如男方首付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不应该要彩礼了,那一半房子的首付就相当于彩礼了,

婚后,儿子还货,也就是儿媳还,加个名应当的。

不会同意加名字。一切按照法律规定办。如果对方一定要要求加上名字,这个婚可能结不成。不可能接受什么威胁和绑架。不支持任何人以婚姻的名义占别人的便宜。

虽然我很不喜欢男孩买房 女孩要求加名字。但是你这个不一样,你只交了一个首付款,婚后还贷款还有好多年,女孩和你结婚就要承担一部分贷款,这个应该给人家加上名字

这个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个人意见 看男女双方的感情 女方无非想要一个保障 如果男方够爱她想给他一个保障 可以加女方的名字 但是相对 首付装修都是男方出的 其实在法律上来说男方可以选择不加女方名字 因为共同还款 以后如果出现离婚 这一部分是会判还给女方!房子作为婚前财产男方完全有资格拒绝这个要求 所以就看个人和两个人的感情了 谁为谁能让一步 或者因为房子会闹掰

如果男方只付了首付款,剩余房贷要婚后夫妻一起还的,应该加上女方名字。

如果你俩婚后一起还贷的话就应该加女方名字,不过男方父母的首付如果是在你俩结婚登记前交的话,男方父母可以让自己的儿子写个借条,然后从自己的银行卡转到儿子的银行卡,让儿子去交首付,并且把这些记录凭证留好。一旦儿女离婚分财产的话。这个首付就视为男方父母借给儿子的,是可以归还给男方父母的。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如果搞财产分割的话肯定是男方女方各一半。除非你婚前全款买了房子,即便加了女方名字也没有女方的份额。

房产证上女方要求加名的提问已有很多,两派各执一词,没有统一的答案。

我认为你的房子父母出资了,即使他们没有出资,你也该给父母商量商量,征求他们的意见。父母对你的条件完全清楚,对你们当地的社会现实情况也比较了解,他们会综合判断,给你以理性的建议。

说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的话女方能分走部分房产,恐怕父母心里是不情愿的。但,如果他们认为你条件不太好,找媳妇不容易,那他们会同意女方的要求,愿赌上一把。如果认为你们的家庭条件和你个人条件在当地相比较不算太差,不致于离开这个女孩就会打光棍,那他们有可能就会持反对态度。当然也许他们也会顾及你的感受,让你作出选择。

女方往往都是以安全感为由要求房产上加名,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男方更无安全感,现在女性提出离婚的比率更高。面对这种情况,你和女方如果都愿走到一起,仅是因房产纠葛的话,你完全可以和女方协商签订一份协议,对房产的分配进行约定。比如吸毒、赌博、遗弃、出轨外遇等,不能分得房产。

如果双方能以家庭为主轴,重视双方的感情,互敬互爱,共同维护家庭的稳定,那么房产证上加名不加名都不重要,都一样拥有实际使用权,财产将来都要传给儿女们。

你的房产不是全款购买,婚后还要还贷,女方参与还款了,若真离婚了,理应分得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女方加名也不过分。若双方再签一份房产分配的约束性协议就更加完备。不仅约定了房产的分配,对夫妻的婚姻经营也能起到约束和监管作用,一举两得。

这个可以有!毕竟不是全款买房,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男方父母单方还贷款买房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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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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