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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0:12
12-0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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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8:32
12-02 17:42
12-01 15:26
11-29 18:26
11-25 15:08
11-24 17:05
11-22 15:00
09-22 11:55
婚后男方父母给男女双方购买一套房屋,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给男方的,并且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若是男方父母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均分配。
09-05 11:44
09-05 11:12
09-05 09:56
09-05 09:52
您好,双方应当签署了劳动合同,签字盖章是生效的,双方应当遵守。薪资可能由底薪、绩效、奖金、福利等组成,各部分是不应当变相扣除的。除非自愿的情况下协商解决
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理由如下:第一,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行为,表明其是保险合同的实际履行者,属于适格被告。本案的保险合同虽然是经保险公司省分公司批准生效而加盖总公司的印章,但与原告进行合同协商的是该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即要约与承诺发生在原告与该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之间,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并出具发票的行为,表明其是保险合同的实际履行人。原告根据合同协商、签订和履行的实际情况,将二者列为被告,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虚列被告争管辖等情形。故第一种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认定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为适格被告,是正确的。第二,本案中的合同是格式合同,应当按照有利于原告一方进行解释。本案原告实际在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办理的保险业务,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并出具发票保险合同是经保险公司省分公司批准生效,加盖的是总公司的印章,保险公司的四级机构均参与了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如何确定保险合同主体,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应当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一方的解释,因此市中心支公司主张其不是适格被告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不要转6000,跟银行说明情况要求解冻资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您可以尽快偿还贷款,或者以诈骗或恶意骚扰为由报警处理 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具体需要看这个钱属于什么性质。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店铺是店铺,租房是租房,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您没有连带责任。
您好,通常情况下,银行卡办理注销时,账户里面的资金有两种处理方式,若是用户在该行还有其他借记卡账户,里面的资金会直接转入其他借记卡账户中。
02-09 22:36
债权人凭借其债权人的地位和权利,对债务人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做法是不适当的,以强权、欺骗、恫吓等方法迫使债务人接受自己的主张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只能引发债务人的反感厌烦和双方纠纷的加剧,不利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及时解决。因此,平等地与债务人协商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应是债权人最应优先的选择,是对各方当事人解决彼此纠纷的智慧和能力的最好检验。债权人以诚实守信的言行对待债务人,不仅是的社会需要,也是实现自身债权的需要。那么针对不良债权如何进行债务催收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6:06
以及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问题。借款人逾期还款法律怎么规定?因此,原告不能按借款协议中月利率8计算,应按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即便借贷双方并未对逾期还款利息作出约定,出借人仍然可以依据双方已经约定的未超过法律保护标准的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主张相应的逾期还款利息。那么借款人逾期还款法律怎么规定?以及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款催收函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1、欠款催收函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要是在还款期限届满两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公司催款的,法院就不再保护。也就是说,即使这时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的,一旦对方提取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就会驳回起诉或判决对方胜诉。但按规定,欠款催收函作为催款通知,是具有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的,这样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让债权人可以灵活决定起诉时间。2、欠款催收函能表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相应告知、给予合理期限的义务。3、欠款催收函是一种快速、实惠的欠款催收方式。那么收到欠款催收函会坐牢吗?欠款催收函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1:47
执行法院不应主动依职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特别是不能在明知被执行人根本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强迫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规定的,通常应予认可,接受担保;认为担保手续欠缺的,可以不接受担保,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补办手续;认为不符合担保条件的,不应接受担保。那么法院执行担保人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那么金融机构担保函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1:33
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债权人的积极行为来实现。在最终实现之前,很难界定何种债权是能够实现或执行的债权。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那么债权出资所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9:21
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起诉拖欠货款需要的材料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那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8:05
民间借贷不还能将债务人抓回国吗民间借贷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法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措施让捉债务人的,民事纠纷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那么民间借贷不还能将债务人抓回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那么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正意识的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归还借款实质上是不按照合同履行的行为,将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计划。那么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33
不打官司怎么追讨债务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打官司也就是进行诉讼。法律诉讼仲裁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那么不打官司怎么追讨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5 06:21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否则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相对的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债权不能转让如抚养费、赡养费等。在合同中约定禁止转让债权的可以是明确规定绝对不能转让也可以是附条件的不允许转让但是只要是当事人符合法律的约定都有效如果债权人未按合同约定而将债权转让则该转让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债务人需要同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9 23:55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那么债权转让的前提及其不得转让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标专项债可以分解成“非标”与“专项债”,非标债权资产是近年来银行业务投资和运作的重要内容,债券投资相对与股票投资而言要更具安全性,非标资产的含义和包括的种类,非标资产的法律法规等都是很多人的疑问,下面就由大律网专业律师为您介绍非标资产的相关内容。
11-08 19:25
企业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资金流动,如向外借款或是贷款给别的公司,但是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借出去的款项到期收不回,这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坏账的风险。那么企业债权清理措施有哪些?债权清理的要点是什么?接下
你好,对于你没有把握的问题,你可以截图发给我一下,我指导你正确的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