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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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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27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的。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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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成年人是多大年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以上情形都是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行为,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03-28 08:22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您好,年后第一天没上班,如果您请假了,用人单位还是扣两天工资的话,属于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 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您好,建议继续上班,让公司安排,尽量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02-22 14:31
合同约定条件变化怎么处理如果合同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可以要求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01-12 05:01
事后,有朋友告诉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单位辞退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于是,她找来《劳动合同法》原文。对照自己的情况,按说她可以获得一笔数额不小的补偿金,可是,她自己递交了辞职书,这笔补偿金就与她擦肩而过了。对此,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陈小姐自己主动提交辞职书,让其丧失了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那么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1 07:38
(一)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二)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那么服装厂劳动法规定工资怎么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此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具体说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那么节假日工资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13:08
(一)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车祸的工伤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那么最新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15:16
承揽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当然终止而无须当事人约定或者由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合同法》讨论稿曾将承揽人与定作人的破产均作为合同当然终止的原因。因此应认为合同自定作人被宣告破产时起即自动终止;在承揽人被宣告破产时,原则上因承揽人已失去继续完成工作的能力,合同亦得因此而当然终止。但若承揽人的破产管理人仍有能力继续完成此工作时,也不妨作为例外而不使合同当然终止。那么承揽合同的当然终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那么企业怎么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2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包人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当及时作出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承包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工程折价的,应当与发包人达成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一定的价款把该工程的所有权由发包人转移给承包人,从而使承包人的价款债权得以实现。承包人因与发包人达不成折价协议而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将该工程予以拍卖。那么发包人拖欠工程价款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它的合同严重背离合同制度的目的,危害巨大,不能允许。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样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合同的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那么怎样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考虑过诉讼成本的问题吗?时间和精力
快递公司原因丢失的话你可以与快递公司协调索赔事宜,可以按照你的实际损失和可期待利益4000元与对方协商,但对方可能会依据保价条款或者邮寄单免责条款拒绝按照4000元赔偿,具体你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和对方索赔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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