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281 | 好评:510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3 | 好评:007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 | 好评:9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同时,在前后两个案件分别由两个法院管辖的情况下,因法律禁止重复查封、扣押、冻结,在第一次查封、扣押、冻结被解除后,其他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如不能适用轮候查封规定,先期查封、扣押、冻结被解除后,在后的查封、扣押、冻结不可能立即实施,债务人往往会借机转移财产,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可能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同样适用轮候查封的规定。
您好,是否判刑一般不影响人身针对人身损害的主张,具体可以看法院判决以及对方主张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我可以帮您写完善最稳妥的借条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无法判断,qb是什么,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走民事。没有凭据也可以要回钱的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需要缴纳的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需要缴纳的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请问您想咨询什么
你好,你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04-07 16:06
一、哪些情形可请求撤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配偶的监护人资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您好,法院执行通知书一般从实践角度讲没有履行的时间限制。但是执行案件都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
您好,民初案指的是初审的民事案件,案件号指的人民法院所审理的编号。
02-11 22:47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或子女,其他近亲属,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有意愿的个人或组织按顺序担任。那么如何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纠纷的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司法实务中,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判离。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对于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关于二次起诉离婚民事判决案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民事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可能有小伙伴要问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只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等。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民事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4:4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教育:(一)以伪造证据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那么民事债务纠纷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18:36
离婚民事诉讼原告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后依法还是可以再起诉的但离婚的案子有定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百条第()项的规定不予受理。那么离婚民事诉讼原告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1:32
民事诉讼如何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需要写一份诉讼时效抗辩申请书,交于法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进行开庭审理。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新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出现这四种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那么民事诉讼如何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事债务法院什么时候能扣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了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还不执行的,法院可以查扣被执行人的车辆。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民事债务法院什么时候能扣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其客体是本人的财产。如果没有本人的财产,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因没有具体目标而不能落实,从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具体地说,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可以发生在公民与公民、法人与法人之间,而且可以发生在公民与法人相互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国家之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毫无限制,作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的管理人必须有行为能力。因为管理人必须要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而无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有意思能力,所以不能成为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管理人。那么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协议能变更吗民事调解协议书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并且签字之后一旦成立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所以很难进行变更,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送达后即生效所做出的调解协议并不能更改但是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民事调解书存在再审的可能条件如下依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因此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在调解过程中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应当再审。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调解协议能变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6 22:12
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事实与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劳动争议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或裁决的行为。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及仲裁与民事诉讼衔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10:40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那么民事专题: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何特殊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6 19:34
我们通常将建设方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称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将承包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称为转包合同,将转包合同中的发包人称为转包人,将转包合同中的承包人称为转承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因为工程转包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建设方的合法权益,因此,转包合同总是藏在暗处。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建设工程承包方与转包方民事责任的区别的相关知识。但是不管是建设工程的承包方或者说是转包方,如果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应付账款,都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金。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方与转包方民事责任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