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278 | 好评:262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01 | 好评:446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93 | 好评:531
12-07 13:57
12-06 19:32
12-02 18:02
11-30 18:28
11-29 18:26
11-24 17:15
11-24 10:36
11-17 20:26
10-19 11:14
09-23 12:10
09-23 11:50
09-22 10:51
工伤是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受伤,用人单位自发生之日一个月,劳动者一年内上报。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需要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09-05 11:10
09-05 11:10
09-02 17:21
车主贷款买车,虽然尚未取得车辆所有权,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车辆的权益。车主逾期还款时,车辆的收回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偷偷把车开走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构成盗窃罪。
虽然是一份“打赌”协议,但是,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而且不存在无效情形,小周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法通则》第55条、第58条分别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小周、小王之间的“打赌”协议不存在以上规定的无效情形,在没有取得小王同意的情况下,小周不得擅自解除。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你可以主张假一赔九,你需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只要欠条内容规范,是当事人真是签字和盖章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你们把欠款问题处理好,一般的欠款问题和编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进入司法程序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您好,冻结的银行卡,冻结的原因没有消除,是不能注销的。既然冻结了,不管你什么情况下都取不出来。除非冻结的原因消除。若是涉及法律纠纷问题,需要等法院正式下达相关文件之后,解决了问题才会解冻。
您好,现在的套路贷专业性更强了,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民 间借贷的区别,建议还是去正规的贷款机构或银行申请贷款。
02-10 08:05
同日,胡某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某信用社与胡某还签订了一份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抵押期限自该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至2012年8月16日止。被告胡某辩称,约定的抵押担保期间早已经过,某信用社没有及时主张权利,故其对抵押房产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抵押权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就可消灭,则有违物权法定原则。据此,认定抵押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无效,对于登记机关设立的抵押期限,因该登记设定系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宜直接通过判决确认其是否合法有效。那么过了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07:18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担保的效力,可能存在两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对于上述问题,律师365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关于有抵押物的连带责任担保的若干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利的现象。在现代社会中,民间借贷纠纷作为一种十分普通的纠纷,它的发生率很高,所以,对于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已经成为了人们迫切想要知道的事情。但是,此类纠纷的解决必须依据法律并结合具体案情,所以有时候解决难度较大。那么民间借贷纠纷都是哪些原因引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什么财产可以用于提供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4:03
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都具有什么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2:55
个人借款协议都要注意哪些主要需要注意借贷双方身份信息、借贷利率、还款期限、有无担保等。个人借款协议借款合同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那么个人借款协议都要注意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2:45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民法典离婚时婚内个人债务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证明范本借款证明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月__日向贷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借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每月保障利息人民币元整,预计在______年__月__日之前如期归还,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贷款人有全权处理借款人的抵押房产,该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借款证明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一万会判多久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是犯罪行为,所以是不会判刑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不当得利者返还财产。第三人的不当得利返还义务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那么不当得利一万会判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吗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如下情况下,当事人虽没有给付义务而给付,另一方的得利也不予以返还。不当得利返还排除情形: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因不法行为而给付财产的情形下,对方不能取得该财产,该财产应当收缴。那么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与个人应该怎样加强债权管理一、加强咨询调查加强咨询调查,经济交往前尽可能掌握对方基础信息。如果是个人,应当了解对方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以及资产情况。如果是企业则应了解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办事机构的房产资料、财产权利资产、股东身份、股东的财产。这样为债务产生后的权利主张提供基础依据。因此,在大额债权形成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采取书面形式来确定债权数额、利息、期限等基本要点。而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停止履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企业与个人应该怎样加强债权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19:37
债务纠纷的起诉程序是什么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债务纠纷的起诉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赵某长期从钟某处购买煤炭,双方于2006年6月23日结算,赵某欠钟某煤炭款7000元,赵某向钟某出具了欠条,未约定付款期限。2009年2月10日,钟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欠款。赵某以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本案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只能确定为起诉之日,并且诉讼时效从起诉之日起同时中断。那么履行期限未约定的债务诉讼时效如何确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23 10:55
以物抵债是一种替代性的债务承担方式,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否则认为有效。而目前的以物抵债规则又有所变化,大律网律师对多个债权人以物抵债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抛砖引玉以供讨论。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来帮你信用卡分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