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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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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所以即便是你公司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你公司也要按时缴纳,以免日后承担法律后果。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合同诈骗作为故意犯罪,钱某对于犯罪对象即所侵害的权益应当具有侵害的目的性。对于在其犯罪预谋之外的第三人,如果其犯罪活动顺利实施,本不应受到损害,甚至还可能受益。肖某如约支付了部分房款,由于彭某撤回委托而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肖某并不知晓该房产是赃物,其是善意购买该房。该房款被钱某取得后,并不属于第三人肖某,而是属于房主彭某,因此彭某为被害人,肖某可以通过对彭某的民事诉讼,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追偿。
费用一共多少,需要退多少,如果钱不多的话,建议协商
您好,可以的,属于对方违约
您好。需要了解您的合同约定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是否构成违约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03-02 17:37
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原标的物存在的情况下应将原物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均无过错则依各自过错轻重、主次、程度来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责任。法律是保护合法行为制裁违法行为的因此法律除了要保护没有过错的当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无效而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强制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合同金额存在笔误效力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您好,您干了两个月,想必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没到期,公司直接让您离职的做法违法,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给与相应的赔偿。
我于2007年4月进入渝北区一家合资公司上班,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30日到期。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公司不续约的经济补偿问题。而在《劳动合同法》未实施前,由于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则没有经济补偿。那么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7:05
限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违反工时法的法律责任《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劳动法》第61条和第63条分别作出规定,禁止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那么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手指骨折算几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9:20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63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那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数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发生争议的,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2:45
合同法第94条第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的不履行包括完全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和部分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即履行有瑕疵,亦称瑕疵给付。如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在此种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如出卖人部分履行未给买受人造成重大损害,则不构成根本违约。但是,违约若直接妨碍合同目标的实现,即使违约部分价值不大,也应认为已构成根本违约。那么合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和部分不履行的解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17:49
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理论及《合同法》中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经审查认定无效的合同,一方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对方。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赔偿损失。那么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23:57
无效合同有哪些《合同法》第52条亦明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我国合同法的制定体现了合同自愿的原则。并且明确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非强制性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均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民事的权利义务,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其约定不违犯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强制性规定、又不危害公众利益,那么就要认定合同有效,并保护合同得以履行。那么无效合同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那么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基于房地一体主义,小产权房的买卖必然会导致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发生转移,而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相违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是一个严格的身份限制,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而城镇居民显然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也就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因为标的无法履行而无效。那么小产权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承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那么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2 11:08
汽车租赁合同是根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二)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三)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四)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五)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那么车辆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0-13 09:32
户口问题一直是我们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户口不同,所享受的待遇会有很大差别。国家法律日益完善,同时法律知识也一直在普及,那么什么是行政区划,以及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该怎么填呢?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户口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如果因为你们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上课的,原则上无法退还,如果跟对方协商对方同意退还的,法律也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