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46 | 好评:187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01 | 好评:584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38 | 好评:135
一般来说,在跟对象之间拍摄视频是合法的,除非您拍摄的内容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如果您拍摄的视频包含有色情、暴力或其他违法内容,那么这可能是违法的。此外,如果您在拍摄视频时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也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您在拍摄视频时,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拍摄违法内容,也不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11-12 12:31
11-09 16:38
10-19 11:34
09-26 15:01
09-26 14:35
09-26 12:50
09-26 12:11
09-26 11:57
09-23 14:07
09-23 13:31
09-23 12:06
09-21 19:03
09-07 11:33
09-05 10:10
09-03 13:4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制度。如果狗的主人不能就其主张举证证明,则推定你朋友的主张成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此,你的同学可以诉请法院判令狗的主人赔偿其因被狗咬伤产生的相关费用。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相关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所谓“归个人使用”的情形包括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具体到本案,董某属于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历某以董某挪用之公款贩运毒品,构成贩运毒品犯罪。由于董某主观上只是将公款借给历某用于生产经营,对其贩运毒品行为并不知情,主观上没有与历某共同贩运毒品的犯罪故意,不得以贩运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报警的话会被带走询问,情况严重的话会拘留
04-16 10:47
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04-08 16:06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3-27 08:22
具体要件是指具体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共同要件是指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03-27 08:22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原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改签后的新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动车组列车车票办理改晚乘车手续时推迟乘车的时间应当在车站售票的预售期内。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
醉驾如果抽血了检测结果出来达到醉驾的标准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驾即使没有抓到现场监控拍到也是可以的具体处理结果要依据实际情况。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1、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犯罪中止的特征1、必须是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或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2、必须是主动放弃犯罪自动性是实质条件3、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
01-18 08:48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01-17 11:15
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其一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其二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其三牵连犯是指犯一罪而其手段或结果的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其四牵连犯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其五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推荐阅读什么是牵连犯牵连犯是如何认定的
如果有人进行的违法犯罪并且已经判了刑这个时候就会有案底案底通常指进行了刑事处罚之后留下的记录,那么这个记录是否可以在5年之后消除?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您的描述,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如果您有什么疑虑,可以具体联系本律, 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可专电或图文,电联/同微!
09-17 12:15
现实生活中,会因为一些纠纷引发争吵,甚至是大打出手,造成了他人身体伤害。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是造成他人轻伤的,会判管制或拘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