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201 | 好评:392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99 | 好评:45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325 | 好评:792
12-10 18:04
12-09 17:08
12-08 16:57
12-07 13:02
12-06 18:57
12-06 17:42
12-03 19:37
12-01 15:31
11-29 17:41
11-24 19:25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您的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09-09 09:33
09-07 13:42
09-05 10:34
09-05 10:00
09-02 09:27
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为: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你们属于劳动报酬问题,所以能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25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可见,只有在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合意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及名义股东变动的情况。具体到本案,刘大与刘二之出资协议并无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属有效合同,刘大仍是实际出资人,刘二只是名义股东。由于两人并没有达成权利义务变动的合意,故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仍为刘大,法院不会支持刘二要求公司支付红利的诉讼请求。
本案涉及到保管合同问题,保管合同指的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李某将工资放在你处带回,等她回去再给她,无疑与之吻合。《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保管人无需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担责:一是无偿保管;二是保管人没有重大过失。首先,本案中你与李某之间属于无偿保管。正因为李某将工资交给你保管时,并没有向你提过报酬,你也没有向李某要过报酬,双方之间没有协商,加之事后你与李某并没有“协议补充”,决定了你对李某工资的保管当属无偿。其次,你对李某工资被盗没有重大过失。对于重大过失的界定中,有一条:即行为人尽到与处理自己的事务一样注意义务的,不属重大过失。你将李某工资连同自己的工资放在同一个手包并锁上,还将手包带子系在自己的手腕上,说明彼此的工资已经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不属于欺骗的。如具有其他情形,不排除构成其他违约。
您好,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
03-28 08:22
工伤鉴定是劳动局来做吗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02-22 15:18
解除合同后格式条款还是否有效如果格式条款涉及结算和清理事项那么这部分涉及结算和清理的格式条款在不存在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下就依然有效。当合同无效或是被撤销后涉及结算和清理的格式条款还仍然保持其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解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颁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一直是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中的“盲点”,有关规定不仅分散而且有矛盾。《通知》是劳动部门第一次对这个问题集中作出具体规定。本条的规定,还把“证据倒置”运用到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中。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那么劳动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2 06:54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那么签合同忘签日期了有影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合同相对方是否有权签订合同,如果相对方没有权利签订此合同,那么合同可能是无效的或者是效力待定,最终使自己的权利受损。在和自然人订立合同时,首先要注意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是委托人代为签订合同,需查看确认委托是否真实有效。其次要查看订立合同相对人是否有处置合同标的的权利,需要查验对方身份证明以及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证明。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防止对方使用假章,需要求实际经办人在印章加盖后再签字确认。那么签订合同需注意的合同主体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23:15
违章建筑区分情况确认效力。(一)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此类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不能补办有关手续,认定买卖合同无效。那么明知是违建还买卖的合同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委托人,即项目转让方中国xx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系依法设立并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上级主观单位是国务院。转让标的是中国xx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依法出资并拥有对转让标的企业25%的股权。本次转让方中国xx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转让标的企业25%的股权以5540万元价格挂牌转让。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转让方可自行决定其转让事宜。就本次所转让股权,经xx律师事务所审核,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且审计、评估机构具有相应的审计、评估资格,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手续也已办理完毕。经xx律师事务所审核转让方出具的相关文件,认为转让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那么电子信息产业的产权转让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董某见被告包某一直无法成功移民,遂多次向包某讨要借款10万元。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董某一纸诉状将包某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其次,被告以申办移民澳洲为由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条,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条上的还款约定“借款人到澳洲后一年内还清”属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但是被告未能提供其具备移民澳洲的条件并正在申办移民签证的证据,因此所附的条件系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最后,原、被告双方约定的还款条件无效并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惜贷关系的效力。在借贷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被告应当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那么还款条件无效是否影响借贷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租赁期限届满未将车辆交回,则按每台车每天1800元计算赔偿对方损失,押金不予退还。同年4月27日,郭xx与南京xx旅游客运实业有限公司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书,由郭xx于当日赔偿对方超期还车损失93600元,预交的2万元押金不予退回。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均应负责赔偿。曹xx在沪AD7347号客车被追回后,私自将该车扣押在余干体校而不予返还,其行为不仅不妥,而且明显违反了《租车协议》的约定,由此给郭xx造成的损失,曹xx应负责赔偿。故该赔偿数额可认定为郭xx的实际损失。那么超期还车且损失如何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23:33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恶意谈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指因当事人在无意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情况下,恶意进行谈判,使合同不能成立或者不能生效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与对人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地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乙的损失是两种价格的差价。乙有权拒绝这一要求,同时也有权要求甲补偿其为准备订立合同所发生的费用。负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受损害的当事人。那么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21:0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12:43
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此时未成年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如作为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其他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那么与未成年签合同法律支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10 18:14
施工合同追诉时效是3年吗,追诉时效,刑法运用,刑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最好是让她先打印出来、签字后,邮寄给你你在合同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