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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对方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违反约定,可以起诉;如果涉及虚假,可能需要报警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不可以打人,会变被动,具体可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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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双方所做的约定,是让玩家只负责投资入金,工作室负责操作,经过一定时间就能够获得多少收益,这是不是就很像一种保本付息承诺了,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被办案机关定性为一种非法集资行为。
04-03 16:17
也难怪刘xx在法庭上称执法对他不公,大肆非法采矿的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逍 ...
索债型非法拘禁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山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贾某某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本所指派XXX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贾某某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本案与一般纯粹的非法拘禁罪不同属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我们知道该罪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前提条件第二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重要本质。因此辩护人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被告人贾某某应认定为从犯。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接受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我作为岳*波交通肇事一案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但是纵观全案的事实,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岳*波具备从轻、减轻的事实情节,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被告虽然构成交通肇事,但受害人也有过错。受害人的以上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密切关联,法庭应当在综合考虑被害人和被告人过错的前提下量刑,给予被告人与其过错行为相当的处罚。本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岳*波在法定刑内从轻刑罚,这样足以对其起到教育和惩罚的作用,岳*波本人也会告别昨天重新做人。那么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故意伤人是一项比较严重的罪行,指的是违法做出对他人身体构成严重伤害的行为,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案例”的内容,欢迎阅读。受害人的伤与被告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没有殴打受害人的鼻子,不构成故意伤害。故受害人的伤情与被告人没有关系,辩护人认为受害人的鼻骨骨折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或之前早就已经形成了,不能排除案件发生前后他伤或自伤,受害人的伤不是被告人所造成的。其危害后果与被告人所受到的威胁后果是基本相适应的。
贩卖毒品案从轻处罚辩护词(案例)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邱xx、胡xx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另外,检方指控王某将毒品“卖给”孙某、陈某。因此,本案在定罪和量刑上,请法庭持谨慎的态度,应当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确认毒品的数量,对王某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辩护人认为应当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
01-26 10:22
职务侵占罪是指当事人利用职务的便利,窃取公司某样财务,并且与此同时这个财务必须是大额的,而非小金额,那么职务侵占案如何进行无罪辩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告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之间,地位相互独立,尽管被告人高某某本人认为自己有罪,认罪服法、全额退赔,但辩护人坚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犯有职务侵占罪不能成立。是否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故高某某不具备刑法规定的“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缺少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因而其职务侵占罪显然不成立。
01-26 10:22
金融凭证诈骗罪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叶某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叶某被控票据诈骗罪一案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为维护叶某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多次审阅了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并经过两天的开庭审理,对本案有着较为清晰的认识,现结合庭审情况,针对本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审判时参考并采纳:辩护人认为:广东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叶某涉嫌票据诈骗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严重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建议贵院依法对此案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以维护叶某的合法权益。
01-26 10:22
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贪污受贿罪从轻处罚的辩护词怎么写?(案例)”的内容,欢迎阅读。现根据本案事实,依据法律,辩护人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对本案合议时给予充分地考虑并采纳: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是: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犯有贪污罪、受贿罪的罪名不持异议,对事实认定和贪污数额有意见,同时高某某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因两个儿子涉嫌故意杀人,鄢某某的亲属慕名找到腾迅事务所,请求腾迅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律师、高级合伙人申清枝律师亲自代理该案。当事人以及其亲属对申清枝主任的精彩辩护非常满意,基于对申清枝律师娴熟的辩护技巧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有绝对的信心,继续委托申清枝主任作为该案发回重审阶段的辩护人。那么【故意杀人罪辩护】申清枝主任成功辩护鄢某某故意杀人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7:03
刑事案件都是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以及犯什么罪,判多少年。同时,第四条规定: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国务院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收费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因为各个地区的消费水平不同,所以刑事辩护收费也是不同的。
01-10 17:03
案情简介刘X在担任一施工工地保安期间,多次偷盗堆放在工地地下室的电缆线,贩卖后获利共计5万余元。后经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办案思路及心得裁判结果依法判决刘X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罚款1万元。
01-10 17:03
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这表明,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所以,在了解和掌握证据种类的时候,要对证据概念有全面的理解,懂得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所指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所体现的内涵。同时,必须特别注意理解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移送案件时,应当将物证随同案卷一并移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