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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房可以买卖,两限房买卖合同有效。两限房可以买卖,但限价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不满5年的,不得出售。如果确实需要出售,将在政府折旧后回购。虽然两限房买卖合同有效,但由于违反政策规定,在实践中不能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履行的合同。
根据《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根据《汽车报废标准》的规定,各类出租车辆的使用年限为八年。梁某出卖给彭某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改为非营运车辆,使用年限应为八年,该车辆于2009年即已报废。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废车辆拥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梁某与彭某的买卖行为违背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协议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您好。这个问题,建议您和买方协商一下解决。如果坚持不下,对你们来说都不是很好。因为公里数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您可以适当给对方一点经济补偿。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的约定进行判断,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不是你的车,你给抵押了是吗,是以买卖合同之名进行的抵押,这是可以的,最后是以抵押去认定
您好,房子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按照您的额描述属于您的财产。
03-25 08:2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03-02 1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那么二手车买卖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在实践中,认定卖方逾期交货的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那么民法典中收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特别提示《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2007年7月1日起推行使用。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那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20070129)。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同时文章提供了包括房屋买卖,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几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信息咨询。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那么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5 13:05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应该要到原房主所在单位改签协议内容,而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出的配合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从而达到维护买方利益的目的。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那么购房手册--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5:06
昆山某建筑公司与某塑钢门窗厂于2004年5月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建筑公司已向门窗厂讲明这批门窗是为承建某学校礼堂而购买的。双方未具体规定交货地点。2004年6月下旬,门窗厂将第一批货用火车托运到昆山火车站,并通知建筑公司注意收货。双方各执己见,最后建筑公司以门窗厂送货地点不符合同约定,构成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门窗厂将货物交给铁路部门运输,应认为已经履行了交货义务,而且门窗厂又履行了通知的义务,所有并未违约。建筑公司无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判决驳回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那么如何理解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约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9 08:04
作者:冯淼 发布时间:2010-04-20 09:17:57 近日,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对该庭今年第一季度受理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调研,发现该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受房屋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卖方违约的案件激增。卖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拒绝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而导致二手房买卖纠纷大量涌现。一是第三人为原告,以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出卖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于买卖双方多是通过中介机构认识,并签订买卖合同,并由中介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往往导致相关中介机构被卷入大量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中,法律关系更为复杂。那么房山法院窦店法庭调研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那么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13:13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确,但合同履行地在现实中颇多争执。那么使用权买卖合同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死亡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因此,出卖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当对合同义务予以承继,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及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性质,只要个人所在单位建立过住房公积金且按期缴交了公积金的均有权申请贷款,它最大的优点是利率低。那么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22:17
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生命、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那么常见的无效房地产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2 21:18
朱xx代理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近日,朱律师接受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向舞钢市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河南省喜德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与舞钢市振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8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一台航吊以11万的价格出售给被告。河南省喜德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依据该合同约定将航吊安装并调试完毕,但对方一直拖欠原告的购货款3万元。多次要求支付上述费用但被告一直置之不理。因振豫公司拖欠河南省喜德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货款,河南省喜德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朱军律师依法维权,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那么代理起重设备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我最近代理的一起案件一般不用,不过定金拿不回来了。
你是无权抵押处分,应该是民事纠纷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是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不会采用诸如“如果承诺合同就成立”这样明确的词语来表示,所谓“表明”并不是要有明确的词语进行说明,而是整个要约的内容表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