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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陈某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实际上是将借款用于赌博挥霍,致使无法归还,已经给出借人造成实际的损失,虽然前期有部分归还的行为,但也只是为了骗取信任、拖延问题败露的时间,出具借条也不过是借钱的幌子,因此,可以认定陈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借款金额已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撕毁欠条的证据效力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真实材料。它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本案中,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了一份被撕毁欠条的粘贴件。对于这份粘贴件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应首先从证据的“三性”来审查。重新粘贴的欠条因经过人工剪贴,已不再是原件,可以视为证据的复制件。因欠条原件已不复存在,所以对证据的复制件应结合其他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另外,因为证据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所以应具备完整的内容和形式。撕毁的欠条是形式不完整的证据,应视为瑕疵证据,要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否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诉讼证据。二、举证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原被告现有的证据都不足以达到证据标准上的高度盖然性,因此,法官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显得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了案件最终的结果。本案中,若如原告所言,被告是强行撕毁欠条的,而原告却轻易放走被告,而不要求其重新出具新的欠条或报警,原被告之间也没发生身体接触或争执,引起旁人围观等,这些都与常理相违背。从人性角度而言,我们不能排除原告在被告撕毁已收回欠条后粘贴再次主张权利的可能,从维护社会诚实信用、公平良俗的角度出发,应要求原告进一步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否则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您好,有没有签订协议,依法确实归属,请律师协助应诉处理。
02-10 05:31
当讨债网收到有关欠款人的资料及拖欠金额后,便会先向欠款者以电话及寄信通知欠款人等方法去讨债,到访欠款人的住址或工作地点进行讨债,而讨债网每次成功追回拖欠的款项,均可获得佣金,而“讨债专员”的收入亦以多劳多得的方式计算,因此间接鼓励了不少“讨债专员”以非法方式去进行追数活动。有些讨债网会聘用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士或流氓为“讨债专员”,并以不法手段讨债,对债务人及其家人造成滋扰甚至威胁人身安全。那么讨债有哪些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7:52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质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受偿或提存担保物权的代位物。因此,不难判断,提前归还的金钱属于应收账款的代位物,符合法律精神,质权人应对此享有优先权。由于担保物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并不以占有和利用担保财产为目的,而是以支配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为目的。从性质上看,次债务人归还的款项,无疑是质押标的应收账款的替代物。那么主债权晚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追偿权的设定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权益。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后,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那么债务追偿权是什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9:57
合同会因混同而终止吗《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例如,在债权出质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票据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时,债也不当然消灭。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由于合同的终止以致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免责的情况外,造成损失的一方负有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结算和清理条款,也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那么合同会因混同而终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偿还部分债务能脱责吗不能,所谓的担保就是要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除非你能和债权人达成协议,通过返还本金免除你的担保义务。(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担保人偿还部分债务能脱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是多长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那么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是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买车服务费和抵押登记费有收据吗有收据,但最好索要发票。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现在八部委联合推动电商规范化推进电子发票试点。那么买车服务费和抵押登记费有收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长期借款按照借款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建设借款、技术改造借款和生产经营借款三类。长期借款按照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定期一次性偿还的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两类。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按照涉及货币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贷款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订立的,其借款用途还与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不允许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那么是否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用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5:53
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那么自然债务诉讼时效裁判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3:58
最高法规范民间借贷利率超出36%部分无效吗不一定,要看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那么最高法规范民间借贷利率超出36%部分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2:52
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因为确定无因管理不是基于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一定的需要管理的客观事实状态,所以,无因管理不以管理人与本人的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它不是法律行为,而只能是事实行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不仅不构成无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在既无当事人的协议又无法定义务时,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才是无因管理。对于连带债务,当其中一个债务人代其他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时,有的人认为这是无因管理。那么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且其对外享有到期债权,则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偿还等额债务,从而变相实现债权。六、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对债务人恶意躲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予以撤销。如果债务人为了规避债务的偿还,而恶意放弃自己的债权、财产等权利或无偿转让、超低价变卖、赠与处分自己财产,导致债务人还款能力降低或丧失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恢复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那么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的方法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私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0 16:29
杭州城转按揭业务见光明杭城中外资银行近期纷纷打出房贷“理财牌”,争相招揽客源,银行间转按揭业务也随之风生水起。继上周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高调推出“点按揭”新型房贷业务,对房贷利率实行“折上折”后,眼下,多家银行推出的一种以同一客户名下的存款抵扣贷款利息的新型房贷理财产品也备受青睐。其抵扣比例通常为50%至55%。房贷新业务的接连推出,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房贷“跳槽”热。农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日前已率先开办了非交易类转按揭业务。那么杭州城转按揭业务见光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好,建议先搜集对方欠钱不还的相关证据进行佐证,然后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合法权益。
利息过高,只需要还本金加合法的利息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