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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偿权是什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2022.02.09285人阅读
导读:

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追偿权的设定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权益。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后,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那么债务追偿权是什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追偿权的设定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权益。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后,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关于债务追偿权是什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追偿权的设定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权益。当担保人为债务人支付债务时,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呢?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

债务追偿权是什么

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保证人享有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有以下两点:

(一)保证人提供保证,会与债务人签订委托协议

保证人可以根据双方间的委托协议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如果保证人提供保证未经主债务人委托而进行,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但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从中受益,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支出。

(二)除依据双方间法律关系享有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外,保证人还可以根据代位求偿权的一般民法原则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

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后,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

(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具体包括:

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

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

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

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但利率应采用法定利率。

(二)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里所指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2、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朋友之间相互借钱是很常见的,欠钱不还也很常见,一旦钱要不回来只能通过上诉来解决,债务纠纷讨上诉不仅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也很浪费重庆朋友们的时间,现在重庆催收业务系统已上线,只要发布债权委托,有专业的催款律师看到了债权信息,会接受您的债权委托,向债务人进行催款,不仅节省债权人的时间还有效的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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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继承人债权处理范围:被继承人本身的合法债权。被继承人债务处理范围: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应当给付但未给付的债务,债务合同中应当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民法典中怎么追偿帮前夫偿还的债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法典中怎么追偿帮前夫偿还的债务

    内容: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保证人求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那么民法典中怎么追偿帮前夫偿还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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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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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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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怎样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人对担保无效后应承担的法律解释第9条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理论上存在着肯定和否定两种不同的看法。当然,有人主张,当债务人将来有财产时,担保人还可以追偿。按照民法的公平、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既然担保人取得了一定的利益,就应当付出一定的代价。那么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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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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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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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包括合同债务、侵权债务等。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所有继承人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超过一部分可以自愿偿还。
  • 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怎么办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怎么办

    内容:、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孔孟廷律师
    2022.04.16532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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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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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I)双方共同签字所负的债务;(2)一方签字,另一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形式确认的债务;(3)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4)一方签字,另一方默示同意的债务;(5)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什么

    内容: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什么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是夫妻一方追偿权必须是以存在连带责任为前提。为此,夫妻一方代偿还共同债务后,就依法律规定有偿就其超额支付部分,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那么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39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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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偿权具体有哪些范围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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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债务追偿权具体有哪些范围

    内容:(二)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保证人可以根据双方间的委托协议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如果保证人提供保证未经主债务人委托而进行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但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从中受益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支出。那么债务追偿权具体有哪些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2429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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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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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的范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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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的范围

    内容:担保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有偿担保中,担保费不属于追偿范围,应由债务人在保证合同订立时另行支付。关于保证人未经委托而自愿承担保证责任时,是否有追偿权及其范围问题,《担保法》未作规定。按该规定,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未违背债务人意思,则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为债务人而给付的金额及自给付之日起该金额的法定利息和必要费用,以及在承担保证过程中受到的损失。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违背债务人意思但有利于债务人的,保证人仅在债务人享受利益限度内有求偿权。那么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73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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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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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计算公司债务的追偿期以及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如何计算公司债务的追偿期以及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根据债权债务法规的内容,公司债务的追偿期限为三年。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有效期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如何计算公司债务的追偿期以及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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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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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

    内容: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属于追偿范围。无论是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内部法律关系来看还是从保证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原理来看,利息均属于追偿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起算点笔者认为应当自清偿之日起算,利息既然是一种损失应该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即清偿之日起算,计算标准参照法定利率。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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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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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财产范围具体包括:从破产受理时,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到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具体包括实物、货币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债务追偿权的法律性质及产生依据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追偿权的法律性质及产生依据是什么?

    内容:追偿权的范围根据委托而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的追偿权与委托关系中受托人的求偿权相同,根据有关委托的法律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那么债务追偿权的法律性质及产生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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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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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破产清算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另外破产清算债权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呢?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1、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⑤继续营业的收益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可能裁定准许债务人继续其营业,这时因企业继续经营所获收益属于债务人财产。④、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⑦、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法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的债权。那么破产清算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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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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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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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追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债务追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那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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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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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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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法典的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是什么

    内容: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民法典的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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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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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偿权是什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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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债务追偿权是什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追偿权的设定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权益。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后,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那么债务追偿权是什么?债务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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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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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务追偿权以及追偿权的范围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什么是债务追偿权以及追偿权的范围

    内容:什么是债务追偿权: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保证人享有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有以下两点:1、保证人提供保证,会与债务人签订委托协议。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后,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那么什么是债务追偿权以及追偿权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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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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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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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担保人的优先追偿权和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务担保人的优先追偿权和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内容: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为此前提之下,在债务人的清偿义务期间,保证人有权力率先对于财产进行分割,从而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我国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那么债务担保人的优先追偿权和代位追偿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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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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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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