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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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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6:59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对于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部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原劳动部出台的部门规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这属于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就有效
你好,具体你还需要咨询学校,或者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您好,如果用户首次逾期且逾期金额较低,可能逾期15天以上才上征信。也就是说,一般逾期3天后,京东金融会把用户的逾期记录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您好,法院应当依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您好,逾期不还,即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
您好,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一定的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02-10 05:53
保证债务具有附从性,其范围和强度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在主债务归于消灭的范围内,应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可以自行设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变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保证合同成立后,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人责任的,保证人在新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何种情况时,保证责任减免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那么何种情况时,保证责任减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上海追债公司工作的这么多年中,面对过很多客户,也见到过很多的欠债人,下面就让上海追债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最常见的八种欠款人吧。上海追债公司为你统计常见的八种欠款人一、欠款人,能够自动还款,有钱必还,还不上也会自动阐明理由。这种人归于诚信之人。那么上海追债公司为你统计常见的八种欠款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东在严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项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并将投资风险合理地转移给公司的债权人。但是,法律要求股东不得在享受有限责任特权的同时滥用公司人格,谋取不法利益,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出资人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实际上是利用股东有限责任的屏障,将股东与公司的债权人分离,公司的股东不必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为了维护和完善公司法人制度,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那么债权人保护与法人格否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该债务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以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相逼迫,迫使其偿还债务。那么向企业追债有哪些实用要账技巧?怎样能最快拿到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方净身出户是否可以免除偿还债务的责任离婚协议是夫妻俩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连带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一方净身出户是否可以免除偿还债务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9:03
怎么有效的催收呢?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那么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怎么催收最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5:05
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能顺利要回债务,在借款时会要求债务人出示抵押物来作为债权的保障,但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哪些财产是可以做抵押的,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中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但是,如经司法机关查实,是可以依法没收出借的款项,并可对违法借贷的双方处于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更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民间借贷中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09:52
交纳物业管理费是对其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物业管理是基于业主对住宅楼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区公设施的共有权而产生的,对物业的维护是共有人共同的义务。物业管理费,是因为管理共有财产而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行政主体,因而没有罚款的权利。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凌驾于业主之上设立处罚权。那么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那么担保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合同保证期间的特征有哪些担保合同保证期间的特征有以下三点:一、保证期间是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首先是约定期间。债务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与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均不发生保证期间的效力。保证期间是催促债权人尽快对保证人行使保证债权的期间。因为在一般保证场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仅具有补充性,他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仅仅具有可能性。换言之,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按照法定要求行使权利,即使约定的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已经结束,保证人也可能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合同保证期间的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房屋抵押人没有告诉抵押权人,也就是债权人,就私自将抵押的房屋卖掉,该行为最后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根据法律上对抵押的明确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的转让行为无效。那么民法典中欠条上写抵押房产法律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3:29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那么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0:28
欠款纠纷中要注意什么问题一、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边白条都不打。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债务人不认可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债权人已过诉讼时效时;债权人举不出主张过权利、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那么欠款纠纷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07:42
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担保一、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担保法律对于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所以个人可以为有限公司做债务担保。但是签订担保协议的个人需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那么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那么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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