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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的这20万元其实就是结婚的彩礼钱,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予女方的财产或者贵重礼金。对方没有与你缔结婚姻关系,所以,这10万元彩礼钱是必须返还的。涉及彩礼纠纷一般不构成诈骗,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不知陈先生与该婚庆公司事前有没有签订合同,要是有合同的话,应依据合同赔偿损失。若事前没有文字合同进行约定,口说无凭,陈先生与婚庆公司交涉未果只得带着遗憾不了了之。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婚外情可以起诉。如果夫妻关系破裂,法院将决定离婚。根据有关法律,法院判决离婚后无需领取离婚证明。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期。
伪造遗嘱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必要时要给予法律制裁,即剥夺行为人的一些权利。为此,《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本案中,陈女应该不属于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陈女属于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但由于陈男的骗局被揭穿,其伪造遗嘱的目的并没有达到,没有给陈女造成生活困难的严重后果,所以,不属于情节严重。陈男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已经离婚,起诉你什么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是否可以净身出户要根据婚姻关系情况。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民法典》规定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你好,须符合当地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尊重8岁以上的孩子自主选择权。
你好,具体需要看这个车子是否属于赠予
02-19 14: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那么不抚养子女老了可以要求赡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6 08:02
第三者非婚生子对子女享不享有探视权享有。案情简介:第三者非婚生子李某与周某于1998年相识,李某虽然明知周某已婚,但两人关系发展迅速,于同年8月诞下非婚生儿子周小某。庭审中,周某夫妇辩称,李某起诉要求探视权的行为是不正当的,是以探视周小某为由借机破坏两人的夫妻感情。本案中,李某享有探望周小某的权利,父亲周某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视子女,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第三者所生的子女同样也适用婚生子女的有关规定。那么第三者非婚生子是否对子女享有探视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12:39
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有效吗1、离婚协议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那么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有效吗,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男女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18:17
失踪多久可以离婚法律对上述问题没有规定但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民诉法对申请宣告失踪的规定第百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诉法对宣告失踪公告期的规定第百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婚姻法规定法院受理宣告方失踪的离婚案婚姻法第条规定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失踪多久可以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开庭要注意什么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离婚诉讼怎么答辩(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那么离婚诉讼开庭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12:49
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2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应由男方负举证责任。由本人负各自一方经济收入情况的举证责任。双方争子女抚养权或都不想抚养孩子的争议焦点为离婚后的子女归谁抚养由各方负责各自对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的举证责任。对财产的折价有争议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的估价标准同上。经举证仍无法确定的可采取竞价的方式该争议标的由竞价高者得。5对彩礼有争议的举证责任分配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那么离婚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是被代位继承人,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代位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上未明确规定,在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下,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否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综上,郑某的两个孙子是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在转继承中,代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4 11:15
2002年10月31日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2013年2月,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并分割上述房产。赵某称购房时双方商量由两家共同出资,赵某一方由5个姐妹每人出10000元、父母出50000元、赵某个人积蓄50000元共计150000元,剩余房款由王某一方筹集,具体来源不详。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涉及的房产,因王某父亲王某2另案就该房产提出确权之诉,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对该房产未予处理。之后王某父亲撤诉,赵某再次提起分割房产的诉讼。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10 18:14
在现实社会中对于夫妻离婚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时候是因为夫妻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无法解决而导致离婚。夫妻如果是因为过错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婚姻过错损害赔偿可以提反诉吗?下面就由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