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先后立了公正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危机情况解除后再未立遗嘱,两年后人没了,应该按哪个遗嘱

2022-05-25 14: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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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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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民法典》规定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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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1 08: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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