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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选律师
严选律师
王凇珊律师,女,硕士学历法学专业;民族:汉;电话:13811250070;执业证号:11101201211901278;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王凇珊律师擅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
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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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3:01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而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果用于生活那就需要共同承担。
09-02 16:59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不会被拘留
您好,94年前属于事实婚姻,需要离婚手续中办理财产分割;94年后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进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你可以依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你慎重考虑,法律对此并未规定不可以,但是建议此做法不可取,《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您好,对于子女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主要看什么过错,是否影响孩子成长。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您好,看情况,不同贷款产品的条件是不同的。
您好,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抚养的,孩子父母同意送养,符合了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条件,建议委托律师帮您办理收养公证。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那么民法典中孩子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那么民法典单位担任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那么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11:28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关于对离婚调解书不服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10:04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那么离婚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军人个人特殊财产有哪些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军人个人特殊财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请求方无过错,此为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只有当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才需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予支持。此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三种不同情况: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哪些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可以分割。3,如果房产证未加女方名字,但是男方去世时没有遗嘱,或者有遗嘱将房产留给女方的,女方均可以依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房产份额。要求与其他继承人分割房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与前妻共同买的房,前妻病故后妻能争房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20:30
劳动教养人员能不能办登记离婚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对于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员可否办理离婚登记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但婚姻登记条例同时又规定当事人登记离婚的必须双方共同到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对于请求办理登记离婚的劳动教养人员应先向所在的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劳动教养管理所批准可以准假或放假回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劳动教养人员能不能办登记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如何上诉当事人不服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审人民法院。第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那么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如何上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2 06:18
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不得存在法院已经受理诉讼离婚的情况。所以工作人员在对双方制作协议离婚询问笔录时肯定会询问双方是否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还没有撤诉。对于这种回答工作人员会告知原告前往法院先办理撤诉手续并持法院出具的撤诉相关凭证再来办理协议离婚2回答说“虽然起诉但已经撤诉。”由于目前民政部门无法查询诉讼离婚的相关记录所以工作人员便不会再提什么要求并继续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做到既能尽快离婚又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本律师建议大家选择合适方式回答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询问并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后及时前往法院办理撤诉手续。那么判决前办理协议离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口头说不继承财产有法律效应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权的,本人承认的,有法律效力。《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口头说不继承财产有法律效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婚后以一方名义办理按揭。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向贷款机构出具近两年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单回执,贷款机构就会根据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多少,认定收入情况和还款能力。那么离婚不能办贷款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