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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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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法院在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规定,离婚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根据有关法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不抚养子女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 第一,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第二,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第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分居两年可以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农村土地房屋是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进行买卖,一般会认为买卖协议无效。所以原房主有可能会分到一些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如果要求退彩礼,彩礼就应该退还 2、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女方如果确实花费了一部分用于共同生活,这部分可以不退 如花费的是买首饰、物品之类的,可以拿走首饰,还是要退钱的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婚前个人财产是属于个人的,你如果想咨询财产方面的问题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您好,给女方带来的伤害,也会因为女方的一意孤行,男方将从中只承担起一半的责任,即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共同支付的费用可以包括堕胎费、营养费等。
02-17 22:31
孤儿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对收养孤儿院孩子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包括收养人要符合的条件、被收养孩子的条件,收养的手续等方面。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那么孤儿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5 13:20
母亲死后孩子应由谁抚养按实际情况,母亲去世,孩子抚养权就归父亲了。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那么母亲死后孩子应由谁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12:50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那么未婚生子女方需负法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四)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那么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我们建议:在婚姻纠纷期间,如果夫或妻一方有可能转移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最好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那么婚姻纠纷期间,诉前财产保全的作用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居不联系一直不离婚拖着有什么坏处我国民法典规定影响各自正常的生活。分居后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分居不联系一直不离婚拖着有什么坏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16:38
根据法理离婚协议书和一般性的民事合同有不同之处引起其系人身关系的契约除了一般性的财产约定还有包括双方身份关系的约定以及子女人身关系的约定。因此因此司法实践中在处理一般民事合同中所规定的可撤销或变更情形相对较难适用在离婚协议书中。这就表明在处理离婚协议书反悔问题上法院不会轻易将协议中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法院原则。此外一方胁迫另一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的问题这一点是需要主张放进行明确能举证证明的。那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签署后是否可以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以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那么民法典规定可以立遗嘱越过第一继承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4 14:53
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那么合法收养子女的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种观点认为,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规定,将案件移交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处理而终结诉讼。婚姻登记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它不仅无力解决这些问题,而且还大大超出了其职权范围。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了骗取结婚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的婚姻作出实质性的处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表现,也是解决骗取结婚证后形成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必经途径,所以本案应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而不应移交婚姻登记机关处理。那么此案应否移交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由双方协商分割,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内出轨并不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但如果出轨行为是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构成重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但如果孩子已是民事责任能力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征求孩子的同意,带齐相关证件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起诉离婚可要求孩子改姓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1 21:40
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那么办理协议离婚多久生效?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1 19:48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综上所述,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照顾付出较多方。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1 05:26
为了逃避对残疾前妻黄秀琴的扶养义务,一男子不但停止支付扶养费,还将自己的房产送给他人。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同意离婚;2、夫妻共有的2套房屋各分一套;3、冉雄辉每年付给黄秀琴7200元扶养费。冉雄辉预支黄秀琴1年扶养费后,法院制作了调解协议书,2人签收后结案。本案冉雄辉与黄秀琴离婚后,依据法院生效调解书的约定,负有扶养黄秀琴的义务。冉雄辉将房产赠与给姐姐冉昕萍,致使自己无法履行对黄秀琴的扶养义务,损害了黄秀琴的利益。因此,黄秀琴依据上述规定,要求法院撤销冉雄辉赠与房屋的行为,获得了两级法院的支持。那么离婚协议不兑现逃避对前妻黄秀琴的扶养义务遭败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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