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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你们的合同,供货商应当持续供货,则无故停止供货的行为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对方依照合同继续供货,如果对方拒绝,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期限,应按照约定履行,如果未约定付款期限,则对方在交货后,有权要求你们支付全部款项,你也可以举证证明按照你们的交易习惯你不用立即支付全部款项。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小区住户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要看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对家中安全有所约定。如果有类似约定,物业部门又没有按照约定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类似约定的话物业不承担责任。但一般物业协议中都会涉及24小时监控,被盗业主应立即报警由警方调取监控进行破案,如物业存在无法提供完整监控录像等失职行为,被盗业主可以此起诉物业违约进行维权。
由快递公司负担。当快递公司接到并同意发件人停止派件的指令时,双方已经达成合议,快递服务合同已经解除,因快递公司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应当由快递公司自行负担。
《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改,将不满18周岁人犯罪,作为普通累犯的消极条件。这就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不再构成累犯。据此,本案中申某、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累犯,不能适用《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中“累犯可以增加基准刑10%-40%的幅度从重处罚”的规定。在这一点上,应当是没有疑问的。那么,对他们的行为能否适用《意见》关于“对于有前科劣迹的,综合考虑前科劣迹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的规定呢?我们认为,还是应当适用这一规定的。其理由如下:第一,从《意见》设定这一量刑的出发点来分析,之所以要对有前科劣迹的被告人从重处罚,主要是基于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的缘故。人身危险性越大,相对应的,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就越高,对其改造的难度也就越大。而本案中,申某、张某曾经因为盗窃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接受完刑罚处罚后,再次实施犯罪,表明二被告人仍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应当对其从重处罚。第二,在少年司法实践中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从总体上来讲,对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较为宽缓的刑事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一味从宽、盲目从宽,而要做到宽严有度、宽严有据。要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自身情况,选择最为恰当的处遇方式,更好地体现刑罚的个别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挽救。第三,从法律层面上分析,《刑法修正案(八)》虽然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改,但是,并不当然意味着对有前科劣迹的未成年被告人不能从重处罚。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问清楚为什么让您过去。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根据你的叙述可能涉及滥伐林木或者盗伐林木,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2、法律规定如下: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被判了刑或者被宣告有罪但是免予刑事处罚的就会有案底。所谓“案底”是对犯罪记录的一种称谓,所谓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也称“前科”,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公安不能监听微信通话,但是特殊情况可以。具体分析: 1.每一个公民对自己的个人通信信息享有隐私权,享有不受他人干涉以及不被他人或公众皆知的权利。 2.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如果微信聊天的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有关重要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线索等。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即可以对这个微信号采取监听、控制、复制聊天信息等技术侦查手段。 3.这个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这时候既是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的通话,拦截的微信。在启动技术侦查手段之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话和微信内容(无论收发)都会被保存到一个为了提供通信服务公司的计算机上。所以要查出短信和通话内容并不困难。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平时正常的微信聊天,不涉及相关案件,不违反法律,那么任何人无权监视、监听、追踪等。
04-16 10:47
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只要债务是客观存在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同时也应确认行为人主观上的索债目的。以上几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仍是为了索取债务而对被害人实施扣押、拘禁等行为,因此仍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同时确认其主观上的索债目的。
04-09 15:56
1、持有与运输是刑法上两个独立的行为,但它们之间有交叉。其区别在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调查下当时有没有目击证人,根据责任处理。
03-26 08:22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您好,一定要跟他说让以后别纠缠了,自己态度果断一点。如果以后涉及到违法犯罪了,可以立即报警处理。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网络暴力会受到刑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机关、单位的领导、首长的个人私章、签名如果能够起到武装部队机关、单位印章的证明作用亦应视为本罪的印章。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造假的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那么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9 13:38
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笔者认为可参照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01-18 08:48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挪用单位资金后主观上转化为不愿意、不打算归还或者携款潜逃的则该行为性质转化为侵占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01-17 17:08
如果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即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实施犯罪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则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该教唆犯便是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或简称为共犯教唆犯。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在教唆犯只有一人的情况下则无共同犯罪可言该教唆犯就是单独教唆犯。
案情简介2013年7月,秦某在自己经营的小卖部放置老虎机,每月可收取租金400元,并可按照游戏币1元/个提取利润。2012年11月,秦某因涉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被检察院逮捕。办案思路及心得秦某家属找到专业刑事肖律师,本律师经研究案情后,从法律角度认为可以为秦某争取缓刑,辩护方面为秦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角度为秦某作辩护,裁判结果一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意见,对秦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本判决生效后,秦某家属从看守所接回秦某,秦某对本律师表示感谢,并称以后再也不让老虎机放置在自己的小卖部了。
01-10 17:03
刑事上诉程序是怎样的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11-22 16:42
关于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多久算违法 如何举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04 16:22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行为是非常多的,如果两上以上犯罪分子,共同故意犯罪的,就会构成共同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就要认定主犯、从犯,那么共同犯罪一个人没去算不算共同犯罪?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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