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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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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同时还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这个数额是由申请保全的法院规定的。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由于追加被执行人直接涉及被追加人的实体权利,而该实体权利又缺乏审判程序的充分保障,因此,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持慎重的态度。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对被执行人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追加被执行人不仅要有实体法的根据。也须有程序法的明确规定,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宜追加被执行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适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案中,丙是乙公司的唯一股东,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以后,公司仍然存在。乙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应当清偿债务,在丙将乙公司名称变更为乙A公司以后,执行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变更乙A公司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条的规定。在股东有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送注册资金的情形时,执行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股东在不实或抽送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后,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其股权转让款,但以此为由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没有法律依据。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不算诈骗。诈骗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有欺骗行为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使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4。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可以的,完全可以,我们经常处理这类案件。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与学校协商,如果遭受到了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这属于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就有效
您好,以判决书上的结果为准,您父母名下的门面房已经进行法拍,第三方A某没有支付的由A某承担。
04-11 09:50
借条申请仲裁借款是可以的,无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的,主要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当事人是享有起诉的权利的。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您好,有对方转账记录吗?请准备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起诉,若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私信我,帮助您写起诉状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
02-10 08:25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那么被培训机构骗了培训贷款第三方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08:01
但是还有一些心从不良的家伙,真的是在利用他人信任故意恶意拖欠款项。现在就为大家简单的说一下如何让解决,欠款不还的问题。那么如何解决民间借贷中的欠款不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事经济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钱一、经济纠纷律师费标准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民事经济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钱9、交纳诉讼费有困难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那么民事经济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追债公司怎么找人追债公司怎么找人1、关键看掌握多少信息,如果有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车牌号、住址信息会比较简单2、通过工作单位、亲属问询等方式3、通过某些技术手段:如手机定位、车辆定位等当然这里有些手段必然是非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可及时报警。追债公司怎么找人如何应对借钱不还的人有人借钱不还怎么办,这恐怕是所有好心借给朋友或者亲戚钱的人所面对的最大的一个问题。上面就是关于广州讨债公司为你们讲解的关于追债公司怎么找人的文章内容了,现在终于知道他们的厉害之处了吧,但是你们也要保护好自己哦。那么追债公司怎么找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必要的费用,如往返的差旅费等,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处分权,包括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而且应参加诉讼。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是否怠于行使债权应由债务人负举证责任。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费用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催收物业费的方法有很多,今天给大家推荐几招最简单、快捷而且非常有效的催收物业费方法。如果业主一直含糊其辞说最近这两天会来交,则要和业主约定一个具体的时间,到了时间之后再次提醒业主。招数说明业主并非恶意欠费,多次催费中能感觉到对方有耐心,且答应爽快,却一直以工作忙忘记交费为由,不及时交纳物业费,当然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缴。面对此类业主,可以把自己的难处、尴尬、责任、时限等情况告知业主,以获得理解。那么最简单、快捷的催收物业费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9:19
股东代位诉讼与债的保全之代位权诉讼的关系是什么从两者的概念来看,股东代位诉讼与代位权诉讼都属于派生诉讼,即代位诉讼,详言之,两者都是原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原本不应由其享有诉权的诉讼。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股东代位诉讼中的“代位”与代位权诉讼中“代位”的内涵本质上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公司怠于诉讼的不作为对股东权益的损害也是间接地、潜在的,故法律规定股东代位诉讼的法律结果由公司而不是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股东承受。由此看来,代位权诉讼的法律效果直接及于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债权人。那么股东代位诉讼与债的保全之代位权诉讼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8:23
代位权对次债务人有什么法律效力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相对于债权人而言的,其本质次债务人在代位权中也是债务人的身份,也就是在代位权中债务人的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第1款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c,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那么代位权对次债务人有什么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6:45
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什么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一)放弃到期债权。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例如,借款人无力还债,连带保证人无其他财产履行代偿义务,却又对第三人放弃到期债权,这种行为就会使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难以实现,故属可撤销行为。但是,严格地讲所撤销的对象不是行为,而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而不适用第74条的规定。那么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延长担保期限是指在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担保期限延长,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不知情,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不行使权利,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且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延长担保期限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讼诉时效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则一定要接受,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那么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追讨债务时遇到困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3:36
申请辨借条真假无法证实“假”签名被判还款借款纠纷中,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被告对已还款负有举证义务。12月9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王某珍偿还原告李某文借款34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该款未果,故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珍向原告李某文借款并出具借条,双方已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依法应按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但其逾期未还,已属违约,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那么申请辨借条真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9 19:57
债务转移是债务人或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其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请求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已完全代替债务人,那么债权人便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那么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