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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诈骗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对于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像类似这种情况,您最好报警处理,让警察处理他们。他们涉嫌违法犯罪。
不是违法,但是利息过高,法院不会全部支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需要具体看一下您的证据是否符合起诉要求的。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对方欠款是需要偿还的,我们有多种方式可以联系到对方帮您回款。 2、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为了防止以后有纠纷的产生,最好是掌握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售楼人员和姓李的楼贩子当时的作为,例如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
离婚除了是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之外,也包括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那么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以及离婚债务分割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那么怎样才能区分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哪些属于个人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企业可以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销售考核制度和约束制度,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评价客户信用状况等。同时遇到恶意拖欠货款的客户,要及时催收应收账款,下面介绍一下企业应收账款怎么催收,风险怎么防范。所以正确、合理的解决信用额度问题,对降低应收账款,保证货款的安全性是有帮助的。那么企业应收账款怎么催收,风险怎么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1:16
实际赔偿说符合保险法的赔偿填补原则及符合诉讼时效的立法本意。另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主张权利的期间为诉讼时效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只有被保险人向受害人实际赔偿后,其权利才称得上受侵害。商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被保险人向受害人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之日起计算。那么事故责任人赔偿后能否再向保险公司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09:34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2016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8月1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那么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06:30
股东怎么给公司担保股东给公司担保不违法,不违规,但是不被认可,没任何意义,只是必要的保险措施。银行等机构是不承认这种担保的,一般要完全不相干的第三方介入才算是真正的担保。相关法律知识《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那么股东如何给公司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过了多久放贷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那么担保过了多久放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2:34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如何确定其归属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归债务人所有。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果把在一定幅度内的交易都做为低价处理行使撤销权,则会造成市场的混乱。所谓必要的费用,是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那么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如何确定其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期间比债务期限长可以吗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实践中,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易于混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作了详细的解释。那么担保期间比债务期限长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5:37
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买卖合同对于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提出此诉讼请求的,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但如果可能的话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来约定利息。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那么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5:37
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债务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债务免除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2:10
发现有不当得利行为后能起诉吗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引发债的关系成立,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合理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那么发现有不当得利行为后能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倒闭反担保有效吗如果债务人是公司的债务人倒闭后债务人就需要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能清偿债务的提供的反担保是有效的如果是破产清算的反担保可能就无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那么债务人倒闭反担保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有债务人都不还债怎么办(一)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债务的顺利讨回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但是相对于一对一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说一对多的债务难度更大。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那么所有债务人都不还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请问下,我的定金能退吗?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那么定金能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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