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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不得仲裁的范围。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02-11 06:53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那么继承纠纷房屋补偿款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产继承纠纷的调解处理遵循四个原则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二是养老育幼保护弱者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四是充分发挥遗产效用。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遗产继承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19:55
老人如果再婚要怎样防范遗产继承纠纷程先生据某市法院资料显示2008年共受理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为208件2009年为456件2010年111月份为833件。老人再婚一方婚前财产并非与对方无关案例2006年3月已经丧偶三年的凌先生老人与刘女士结为夫妻。至2010年元月凌先生老人去世双方并未创造多少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判决却支持了刘女士参与的继承请求。刘女士与凌先生虽是再婚但并不排除彼此的配偶身份彼此之间具有当然的法定继承权。老人再婚遗嘱无权处分婚后全部共同财产案例郭先生与谢女士均是早年丧偶。不久其子遂持遗嘱要求继承全部商品房遭谢女士拒绝。那么老人如果再婚要怎样防范遗产继承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普民三(民)初字第2035号原告甲,男,汉族,住上海市╳╳路545弄65号601室。法定代表人蒋╳╳,职务董事长。第三人己,男,汉族,住址不详。原告甲与被告乙、丙、丁公司,第三人戊、己、庚、辛、壬、癸、戌、亥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丙辩称,甲对系争房屋确实享有继承权。被告丁公司辩称,一、公司为系争房屋的动迁安置方,房屋原属卜╳╳所有,动迁工作自2003年起始,卜╳╳于2008年死亡,通过该户家庭内部确认,卜╳╳名下的继承人为甲、乙、丙。那么动迁财产法定继承纠纷民事判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9:56
法官审理股权继承纠纷时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是法官审理股权继承纠纷时的法律依据,对此条文的理解,应着重于以下几点:第一,该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是立法上首次明确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明确,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那么法官处理股权继承纠纷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继承纠纷案举证证据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那么继承纠纷案出示证据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时效处理。继承人因遗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其他法定继承人已死亡或者放弃继承权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那么继承纠纷解决指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继承纠纷案件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想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继承纠纷诉讼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继承纠纷出示证据的重视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8:37
遗嘱继承纠纷存在的误区有哪些1、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那么遗嘱继承纠纷存在的误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7:03
在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审查是否属于转继承纠纷审查纠纷是否符合转继承的法律要件: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对生育妇女一方可视为非婚生子女。那么在转继承纠纷中应重视的错误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05 15:45
在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跟大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