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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6:56
中国公民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的遗产,首先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书;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委托授权书、代理人的出国手续。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予以帮助。那么涉外遗产继承纠纷中的管辖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产继承纠纷的调解处理遵循四个原则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二是养老育幼保护弱者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四是充分发挥遗产效用。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遗产继承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定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人下落不明判决书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一法三民一初字第76号原告:刘某甲,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珠海市香洲区。原告刘某甲诉被告张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温**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5年3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经原告书面催促,此款仍未清结。被告张某某辩称:第一,我方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本来是三人,双方签订的协议将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严重侵犯其他继承人利益,故该协议是无效的。为此,原告诉至法院,主张前述实体权利。那么法定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人下落不明判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10:06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普民三(民)初字第2035号原告甲,男,汉族,住上海市╳╳路545弄65号601室。法定代表人蒋╳╳,职务董事长。第三人己,男,汉族,住址不详。原告甲与被告乙、丙、丁公司,第三人戊、己、庚、辛、壬、癸、戌、亥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丙辩称,甲对系争房屋确实享有继承权。被告丁公司辩称,一、公司为系争房屋的动迁安置方,房屋原属卜╳╳所有,动迁工作自2003年起始,卜╳╳于2008年死亡,通过该户家庭内部确认,卜╳╳名下的继承人为甲、乙、丙。那么动迁财产法定继承纠纷民事判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9:56
法官审理股权继承纠纷时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是法官审理股权继承纠纷时的法律依据,对此条文的理解,应着重于以下几点:第一,该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是立法上首次明确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明确,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那么法官处理股权继承纠纷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9:55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该符合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那么遗产继承纠纷诉讼需要哪些条件与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9:54
继承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继承纠纷通常是因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所致,纠纷往往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着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并往往涉及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与死者的亲情纠葛。因此,妥善解决遗产分割纠纷,对维护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尤为重要。因此,应当在继承过程中强调男女平等的法治观念,除非当事人自愿放弃,男女在继承权上一律平等。而法定继承的具体方案,实际是推定该方案最能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体现普遍的社会评价。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那么继承纠纷的协调解决的原则具体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继承纠纷案举证证据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那么继承纠纷案出示证据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9:05
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那么继承纠纷诉讼涉及哪些证据,继承纠纷出示证据应重视的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再审申请人邹某1因与被申请人孟某1及一审被告邹某2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吉05民终7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申请人邹某1请求依法进入再审,维护其合法权益。孟某1的个人户籍资料、人事档案信息不能否认上述事实的存在,也不足以证明其与邹某3、孟某2之间存在事实收养关系,原审法院对邹某1调取证据的申请不予支持,并无不当。综上,邹某1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那么邹某1与孟某1及邹某2继承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2:42
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解决,分别是:1、自行协商解决;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可以调解。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还可以节省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那么民法典遗嘱继承纠纷可以协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产继承是每一个作为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必须经历的一部分,在家庭中有多个子女的时候,遗产继承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有遗嘱的遗产怎么继承?遗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跟着大律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