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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22
12-18 22:12
12-0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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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8:57
12-03 19:32
12-01 15:31
11-29 17:41
11-25 15:43
11-24 18:20
09-08 19:14
当时是否有签署合同,有签署合同按照合同内容履行
09-07 13:42
09-06 09:30
09-02 09:27
联系劳动仲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有法律效力。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符合法律规定,可起诉。
您好,您想加盟的话最好对他的商标权利做个检索,看看是不是商标专用权人,不然无法长期的经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这里确定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超过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即包括第一个月,要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继续支付一倍的工资。
一方的承诺无法成立合同必须要有另一方的承诺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您好,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01-12 22:01
有人单位如果不当的解除了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呢?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那么不当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劳动者不能向公司要求经济赔偿。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经济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22:30
如果年终奖的发放未计入工资单中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在发放当月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一般不在劳动合同中体现,根据约定俗成来发放。假如有些企业真的是在口头上、合同上具体列明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和数额,最后又没有实现,这些企业最多就是违约,但不违法。那么年终奖发放时间和流程安排。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个问题是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只要求员工负竞业限制的义务,而不肯为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这一类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员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那么竞业禁止合同未约定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22:18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那么工伤怎么处理,处理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提出仲裁的一方,必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因超过60天的时效而无法申请仲裁,从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如案情复杂,需延期审理的,仲裁庭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最多延长3个月。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没订合同可否申请仲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试用期条款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6 10:44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放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不采取措施的,到员工的服务期限届满一年时,公司将不得不认可其与员工之间已经事实形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从上文可知,对于漏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一问题,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先申请让用人单位进行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出现拒签合同的情况,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并且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那么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辞职如何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08:39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对于违反《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那么什么霸王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18:43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终止期限,也称为解除期限或终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这就是《合同法》第46条所称的“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至某年某月某日终止”,该期限即为终止期限。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那么合同终止期限怎样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做到既严厉打击合同诈骗活动,又及时调整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故意内容,而民事欺诈则是通过双方履约来间接获取非法财产利益。由于诈骗分子近年来常常利用签订经济合同进行诈骗,因而往往使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交织在一起,不易区分。那么合同诈骗之罪与非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