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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不用过分注意法院之间的工作关系,你们只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如果不开庭的话,你们可以到检察机关或者上级法院投诉
您好,虽然提出离职,但是也正常劳动了,应当获得工资报酬。建议您准备好工作记录、劳动合同等文件
欠条签订说明借贷关系已经形成,你只需证明欠条上的欠款人和身份证上为同一个人即可,例如证人证明、笔迹鉴定等。如对方以此拒绝还款,你可凭相关证明进行起诉维权。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据。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建议你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网贷利息过高还不上的,对超过法律最高利息规定的部分可以不予偿还,仍不能清偿的,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年利率超过36%可定义为高利贷,利息是不受法院支持的。
您好,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选择起诉,关于是否合理,应该由法院依法审判。
02-10 08:25
但抵押并不改变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的性质,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抵押人。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不但可以占有抵押财产,而且还可以处分抵押财产,抵押的设立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根据该条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在履行了通知并告知的义务后,转让行为即有效,而无须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担保抵押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07:54
常小姐的朋友向她借款四十万用于做生意,并且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作为抵押,价值大约在35万左右,因为朋友都不错,抵押价值和借款数额不相当债权人常小姐也并未太较真,因为朋友主动将房产证交给了她,并且双方友好的签订了抵押合同。法院稍候给出的结论令常小姐大吃一惊:抵押无效!原来在常小姐与债务人朋友签署抵押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常小姐与债务人恰恰正是少了这一个环节,让本类具有债务清偿优先权的常小姐错失良机,即使手中有房产证也是无济于事。常小姐慨叹自己的抵押失效同时还要对其进行纠正,那就是常小姐与债务人之间的抵押合同从来也没有生效过。那么债权人的抵押失效了是怎么回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23:34
生活中,有一些钱财利益的取得会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因为构成了他人的损失,所以不当得利涉及到返还,很多债权人就会问不当得利金额多少可以立案,这里催天下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不当得利立案金额的法律规定。如果原告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要查明是否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若发现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否则不予立案;若没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即可立案。那么不当得利立案金额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20:03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那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以免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信用卡逾期在生活中时有发生,这里小编介绍一下信用卡逾期催收方法以及风险控制。催天下是互联网催收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风控和贷后催收服务。所谓的诉讼催收,主要针对的欠款人群是有能力还款却不还的借款人,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催收。以上几种是P2P常见的催收手段,在目前征信体系不完善,行业坏账率高的背景下,良好的催收手段可以加强平台的风控能力。最重要的还是提高优质项目量,降低催收事件发生的概率,将坏账率降至最低。风控需要把握风险,贷后管理要把握借款人尺度。贷后管理有标准而且严格的程序。全方位提高欠款人的违约失信成本,合法合规文明的追讨欠款。那么信用卡逾期催收方法技巧以及风险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3:22
但是提到担保人,不得不提保证人。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担保人与保证人有着十足的区别。(四)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因此,确切的可以说:担保人应当包含保证人。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那么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否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举证责任应归债务人。按代位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又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为条件。因为,第一,债的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债务人的财产在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责任财产的多少直接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可能性的大小,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将会导致责任财产的减少,对债权人产生了现实的或可能的损害;第二,债务人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其信用总在不断的变动,作为相对方债权人很难了解债务人的信用变更情况,让债权人举证非常困难。那么论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及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8:31
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的一种营销策略,运用得当可以增加产品销量,提高利润;运用不当则会出现呆账、坏账、死账,使企业蒙受损失。在强调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已成为现代财务管理中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基于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诸多现象的分析,笔者认为,企业采取如下相应的改进措施是很有必要的。明确内部分工 目前对相当多的企业来说,应注意完善财务制度。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应建立以财务部门为主,销售部门参与共同管理的制度。只有合理的分工,使应收账款的管理与整个资金流动衔接起来,才能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那么企业如何管理应收账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5:26
担保期间可以买房子吗可以买房。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就东莞目前的情况来说,多数银行都会要求做连带责任的担保,但对保证期限、范围倒是可以做相关的约定。上述案例中,为减少担保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并对保证期间和担保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把对担保人今后的房贷或方面的影响减到最低。那么担保期间可以买房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1:24
催款通知书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凭证,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如发生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致使金融机构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金融机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以上行为。那么债权要多久才成为不良资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那么借款人可以抵押他人代放在自家的东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纠纷有哪些类型债权债务纠纷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相联系。具体说,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那么债权债务纠纷有哪些类型债务纠纷诉讼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0-21 11:07
债权人可以依法转让债权,债权变更是在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债权转让除了要签订转让合同外,债权人还需要通知债务人,对债权债务的内容作出改变,而有些债权是设立了抵押物权的,所以债权转让涉及到抵押人,那么,转让债权需要变更担保合同吗?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