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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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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6:59
如果你们之后续签的合同明确约定了若对方逾期支付承包费需要承担违约金的话,您可以通过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不要打款6000元,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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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疫情有相关减免政策,如果银行违反法律规定等暴力催收,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情况您需要详细描述。
您好,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好,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02-09 23:16
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清偿。如财产较少,人民法院认为无再行分配的必要,可归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那么如何处理公司破产欠款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21:17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公司欠款可以起诉法定代表人吗以及公司法人的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款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取得次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的权利的同时,债务人对其原本所负有的清偿责任并不丧失,这才符合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18。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就相应数额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代位权制度中设定债务人的责任及权利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行使先诉抗辩权有哪些限制性的条件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利益设置的,但是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势必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因而作了如下限制性规定。这里应注意的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和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二者缺一不可。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这本身表明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3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不得再主张先诉抗辩权。那么行使先诉抗辩权有哪些限制性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0:37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而在债权人事实上优先受偿的场合,其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则不再构成共同利益,因而不应当再发生上述的优先受偿权。那么代位权行使费用应由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4:31
为减罪打欠条能不能反悔如果是事实不存在反悔,如果不是事实也不存在反悔。所谓反悔是承诺今后怎么行为,现在不想履行了。打欠条以欠了款为事实才打欠条,所以不存在反悔,欠了款,写不写欠条都是欠了款,写了欠条要还钱,不写欠条同样要还钱。(一)手写欠条范本的标题在欠条范本中的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三)手写欠条范本的落款在欠条范本中的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那么为减罪打欠条能不能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9:45
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那么什么是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无效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借贷合同内容违法担保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0:08
企业债务清欠企业的存在是合法的吗“清”,清理;“欠”,欠款;“清欠”,清理欠款;“清欠公司”,顾名思义,就是以赢利为目的,提供清理欠款服务的民间组织。该组织的合法性,官方未予承认,但也未明确否认,处于法律的边缘。如果在上述诉讼时效内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在法律上的胜诉权就将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收款,力争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让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条,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企业债务清欠企业的存在是合法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讼时效不应忽视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那么债主强占房屋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07:53
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后,是否应承担变更前的债务现在的公司应当承担之前的债务你可以起诉该公司讨要欠款。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对变更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那么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后,是否应承担变更前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纠纷有代理费吗有。现在律师费每个省只有指导标准但是也不是硬性规定可以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⑷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⑸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⑹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那么债务纠纷代理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5 05:48
⑶、通过核对账目发现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正确处理。、财务、业务、经管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日常核对工作中发现的差错或未达账项要及时处理不留后患。对由于经办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呆账坏账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调离管理工作岗位。那么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与现行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比较,增加了“公路、桥梁收费权”和“应收账款”两项。“公路、桥梁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融资,属于典型的“债权转让”,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与物权法上的“权利质权”制度无关。因此,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发生效力”,即以移转该动产之“占有”为生效要件;质权人一旦丧失对该动产的“占有”,其动产质权即应归于消灭。那么梁慧星: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质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问:法院于2008年12月18日下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写明被告有15天的上诉期,有3个月的自动履行还款期,到期后两年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院在半年内执行完毕,请问这是怎么回事?还有,我们的追讨时效为多长时间?这追讨时效,怎么听都不太对劲,其实:如果你超过了2年的强制执行申请期,虽然不能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你仍然有权向对方“追讨”,也就是说,你向对方的“追讨”无时限,只要判决没有被法院依法撤销就可以凭判决书追讨,但你要求法院为你强制执行有时限,即自动履行期届满后二年。那么债务追讨的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好,对于共同债务,任何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人或两人主张你的权利,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个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