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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42
12-06 19:32
12-06 11:27
12-03 19:22
12-01 13:21
11-2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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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7:41
11-25 15:43
11-24 10:36
09-23 12:10
09-22 10:51
首先双方协商一下能否退款,未实际使用部分除赠送外是可以退款的。已实际使用部分如果价格过高,可找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争取退款处理。
09-05 11:16
09-05 09:56
09-02 09:28
您好!您可以电话或微信联系朋友,告诉他们什么时间借了你多少钱,现在你要急用钱,让他们还你一部分,做好电话录音。多打几次,或者微信联系。如果朋友还不还钱,你可以法院起诉。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这种情况对方涉及虚假诉讼了,涉及刑事了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对方欠款是需要偿还的,我们有多种方式可以联系到对方帮您回款。 2、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可以经过法律程序确定欠条为假的即可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也可委托我们帮您处理
您好,冻结的银行卡,冻结的原因没有消除,是不能注销的。既然冻结了,不管你什么情况下都取不出来。除非冻结的原因消除。若是涉及法律纠纷问题,需要等法院正式下达相关文件之后,解决了问题才会解冻。
02-09 23:18
债权债务确认书签订就会发生效力。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该案中,欠款确认书是肖某本人书写的,且无人胁迫、威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应为有效的意思表示。因此,该欠款确认书是肖某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对肖某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债务确认书是对借款事实的进一步确认,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也是对借款事实予以证明的书面凭证,具有证据上的法律效力。那么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有时效性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签订的定金合同。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那么如何处理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09:43
第二种是物业公司的工作确有缺陷,如院子没有扫净,走廊灯坏了没有及时换,甚至设施损坏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情形之下,业主的正确做法,是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物业公司提出批评、纠正,自己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根本性违约,业主委员会可以解除其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对制裁业主欠费,立法上、司法上都存在一些误区首先是把拒交物业费视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业主是否能以拒交物业费来维护业主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那么保全财产如何提供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拒绝还款法院强制措施是什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拒绝还款法院强制措施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46
对公还款合同范本出借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借款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于XXXX年X月X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XX元,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还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承诺于XXXX年X月X日向甲方还款人民币XXXX元,XXXX年X月X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XX元,余款XXXX元于XXXX年X月X日还清。如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XXXX元。那么对公还款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5:39
避免民间借贷纠纷的方法都有哪些1.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通过诉讼途径索要。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分次偿还等情况下无法收回、销毁的,应当在借条上注明还款数额、日期等,或者让出借人出具当期还款的收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那么避免民间借贷纠纷的方法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2:11
拾得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很多法律书上对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关系处理含糊甚至错误,比如有的法律书上将似拾得遗失物作为不当得利之债的实现行为等等。那么不当得利占有遗失物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1:53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他人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的时候开始发生。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成立的四项基本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无法律上原因;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那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企业如何解决债务纠纷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再成功的诉讼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诉讼。那么企业如何解决债务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关于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问题,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部分债权转让的,只是使这部分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对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发生影响,最高额抵押权还要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已经发生的债权和尚未发生将来可能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那么关于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简单的来说其实就是在合同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的合同转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转让转让第三人签订合同,将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转移到第三人。那么关于债权转让的具体指的是什么?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那么债权转让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9 19:16
国有企业兼并过程中债务转移案例1998年11月,原告某国有企业甲机械集团公司与某国有企业乙集团公司签订《兼并协议》一份,约定:甲公司兼并乙公司,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公司承担。,约定:甲公司同意接收乙公司原欠丙银行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合计2065万元,丙银行对乙公司不再具有上述债权的追索权。那么国有企业兼并过程中债务转移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可以起诉,有没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