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38 | 好评:760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45 | 好评:64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449 | 好评:315
12-18 22:12
12-08 16:57
12-08 14:52
12-07 13:02
12-07 12:52
12-06 17:42
12-05 17:17
12-03 19:37
12-03 19:32
11-29 17:41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5)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周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上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按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的工资总额。 (12)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雇主和雇员存在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中人身关系受到损害,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不同的情况下的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不同的,每一个角色的赔偿责任也是不同的,赔偿的内容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等。
09-09 09:33
09-08 19:14
09-06 09:30
09-05 10:34
09-02 09:27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妇女不得辞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
您好,可以找对方协商,也可以找法院诉讼物权被侵害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您好, 找相关劳动部门咨询,这是违法行为,可以劳动仲裁。
您好,需要看合同中的退费条件来确定。
03-28 08:22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03-24 08:22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您好,主要看承诺什么,一般来说盖了公司公章的文书对公司有约束力,至于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承诺事项,例如是否违法无效。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那么请一个工伤纠纷的律师要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什么劳动争议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哪些劳动争议被仲裁委员会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包括有偿解除退休人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旦签订,即法律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行,就要按合同所签金额赔偿双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那么合同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9:36
在此基础上,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日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那么《合同法》与情事变更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18:33
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14:45
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民法典诉讼时效的规定,以最长时限二十年为界。合同无效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法院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那么合同无效诉讼时效超期能不能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包人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当及时作出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承包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工程折价的,应当与发包人达成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一定的价款把该工程的所有权由发包人转移给承包人,从而使承包人的价款债权得以实现。承包人因与发包人达不成折价协议而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将该工程予以拍卖。那么发包人拖欠工程价款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那么小区车位买卖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最好在入住之前的购房合同中应有所约定。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即房屋权属是以房产证为准的。那么期房是买卖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07:17
以下八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那么签了买房可以可以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18:55
不少人也存有疑问,若签订借款合同时未对逾期利息进行约定,但起诉至法院时欲主张违约方支付逾期利息,该如何主张,法律又有何规定?同日,陈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李梅转款三十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梅未能如期还款,陈林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法院认为,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明文规定。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法院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06:42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乙公司应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甲公司进行投标工作,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进行履行的合同效力是毋庸质疑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合意合同生效,亦不产生法律上的效果,而只能是涉及合同的协商解除问题。故本案虽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未生效,但该合同已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认定合同有效。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告知,以便当事人更好的行使诉讼权利。那么认识意志不影响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您的描述,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如果您有什么疑虑,可以具体联系本律, 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可专电或图文,电联/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