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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00
本案涉及到保管合同问题,保管合同指的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李某将工资放在你处带回,等她回去再给她,无疑与之吻合。《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保管人无需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担责:一是无偿保管;二是保管人没有重大过失。首先,本案中你与李某之间属于无偿保管。正因为李某将工资交给你保管时,并没有向你提过报酬,你也没有向李某要过报酬,双方之间没有协商,加之事后你与李某并没有“协议补充”,决定了你对李某工资的保管当属无偿。其次,你对李某工资被盗没有重大过失。对于重大过失的界定中,有一条:即行为人尽到与处理自己的事务一样注意义务的,不属重大过失。你将李某工资连同自己的工资放在同一个手包并锁上,还将手包带子系在自己的手腕上,说明彼此的工资已经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是需要有最低工资保障的,您可以的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仲裁
可以,否则他属于不当得利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05-08 21:3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03-28 08:22
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不需要支付医药费。如果只是因为身体不适而突发性的病,公司只要承担小部分的的医药费用。
您好,当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由于是国家政策说一对一不办理了,不是您主动违法合同约定,所以可以进行退款,按照官方规定的程序办理退款手续就行了。如果不会,让客服介入,对方执意不退款的话,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监管部门或者打2345进行退款投诉的。
01-10 21:49
工资的组成成份工资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此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一般须按月直接向职工支付,只能采用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形式支付。一些企业为员工发放服装属于福利,不能列入工资项目中。那么实物抵工资酬劳要不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那么公司不给报工伤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7 14:04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怀孕期间,不能安排加班,不能安排特殊工种的工作,尽量不要安排夜班等等,如果公司不但不安排轻松工作,反而安排比原来还重的工作,则是违反法律的,公司也不能因为职工怀孕解除合同,你可以就此问题,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那么孕妇期间公司可以对其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合同的形式问题,一直在我国的合同法领域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采用严格的形式要件主义,即凡是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律无效。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颁布之后的《合同法》就合同的要式形式,在立法上作了技术性的弱化。因此,符合《合同法》第36条和第37条规定的合同,即使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形式,但却仍然具有使合同成立的效力。但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不能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那么合同的实际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因为不了解你们之间是签订的哪一种承包合同,就依照合同法加以分析。你们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按合同规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如果因为你提前解除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由你赔偿。那么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那么合同未约定可以主张违约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2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也就是说法律允许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其实不然,签字盖章只是表明合同成立,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那么在传真合同上签字盖章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22:25
承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那么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那么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应该如何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债人处车祸了,债主找谁要钱 闽侯县法院拒绝立案:残疾赔偿款有专属权,不能“代位”索赔福州新闻网讯3年了,朱某借给同学的10万元钱迟迟讨不回。去年,王某在去广东进货途中发生车祸,被李某撞成残疾。事后,经交巡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李某负全责。按照规定,王某可获赔残疾款10多万元。今年1月,朱某找到王某,要求其尽快索取残疾赔偿款清还借款。近日,急得不行的朱某听朋友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朱某可行使代位权,起诉事故肇事者李某,要求李某代为还钱。”根据朱某的情况,王某的残疾赔偿权属于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的范畴,应视为王某的专属权。那么欠债人处车祸了,债主找谁要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未领取就业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等相关证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法定的就业条件,在我国境内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用人单位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予严厉查处。那么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该如何解决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之间签订有合同或协议么?合同或协议是如何具体约定的?
你好,如果妹妹与哥哥之间对于车辆归属有特别的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否则该车辆登记在哥哥名下就是哥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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