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9996279
  • 圈子

人身损害赔偿的“上一年度”如何确定?

应当以重新审理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作为计算赔偿的标准。理由如下:一、从司法解释精神角度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五条之所以明确规定赔偿时间计算点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而非“侵权行为发生时”,本身就从制度设计上做出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倾向性选择。二、从期限利益角度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审判决并未生效,尚未进入实质履行义务阶段,客观上推迟了赔偿时间。赔偿责任人因此享受了期限利益,理应多赔偿一些;赔偿权利人因审理期限延长相关损失进一步扩大,相应的,理应获得更多赔偿。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8-10 17:33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1、赔偿项目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09 09:12
2013年金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身损害赔偿细化参照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0元/年,132.38元/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年,55.75元/日(日赔偿额不是按全年数额÷365天计算,而是根据劳社都发[2008]3号文件中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按每年12个月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每年的赔偿总额累计城镇不超过21545元、农村不超过10208元。那么2013年金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04 10:48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技巧

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选择适用技巧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些情况下,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比如交通事故中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就应该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03 13:47
2012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当事人对误工期限有争议的且法院也难以认定的可委托鉴定机构对误工期进行鉴定或者在伤残等级鉴定时一并进行鉴定。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那么2012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1-26 23:06
交通事故案例解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事发后,马某向伊某家人支付了12000元。随后,伊某的家人将马某告上法庭,称其只付了12000元丧葬费,其他费用未承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马某赔偿死者丧葬费874元,死亡赔偿金80100元,交通费200元。在审理此案时,被告马某不认可原告的主张。法院查明,被告马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发时在保险期限内。法院通过新疆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和伊宁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得出受害人伊某是马某驾驶车辆致死的结论。那么交通事故案例解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6 17:25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相关知识一、交通事故立案知识--提供的证据(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相关知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6 17:06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界定问题,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的一个难点。郭某进行最后一次门诊时是2005年2月26日,其于2006年2月13日起诉,尚未超过人身损害赔偿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第三种意见:本案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据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为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调解终结书成为判断此类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定依据。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宁河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6 17:01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