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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你的员工受伤是因为吵架,不属于工作原因,如果店方没有其他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的学生不能算是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陆某与田某合伙投资购买捕鱼工具并相约前往河中捕鱼,当出现险情时,双方理应有相互救助的义务。事发时,只有陆某与田某在场,并无第三人了解事实真相。事发后,田某向陆某的家属亲笔书写的字据“陆某为救我而死”,应视为田某对陆某施救事实的自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中也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田某应对陆某人家属进行适当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制度。如果狗的主人不能就其主张举证证明,则推定你朋友的主张成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此,你的同学可以诉请法院判令狗的主人赔偿其因被狗咬伤产生的相关费用。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建议您诉讼解决,如果您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将物业、坠物的那层楼业主都起诉。 2、法律规定如下:高空坠物伤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发生高空坠物砸人的处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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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行为人泄露他人个人照片等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建议您保存好相应证据,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如果B是被A推到马路上的,那么A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建议早点找个律师帮您。
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2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您好,老师有权力管学生,只不过权力大小不同于在校,周末您可以自由外出,可以自主学习,交朋友,这些老师管不了。但如果你做出了非法的事情,损害了学校的利益,名誉等,那老师是有权力管你的。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核定。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涉及法律法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03-03 15:54
与事实严重不符是否可以反诉诽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诽谤是指通过虚构、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在控告的时候控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意图陷害当事人的是属于诬告陷害的行为不能反诉诽谤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可以数罪并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行为触犯了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可以数罪的并且两罪都是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时有发生己严重危及航空安全。因此非民用航空器即国家航空器即使被劫持的按照国际公约规定属于国内犯罪不应构成作为国际犯罪的劫持航空器罪可作其他犯罪处理。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一经实施即构成本罪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航空器并不影响犯罪成立。例如外国人劫持飞机进人中国境内也构成劫持航空器罪。那么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9 14:19
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能否停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着手犯罪实行行为而未终了之前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2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根据对其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做出一定积极的举动之不同可以将犯罪中止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一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01-17 13:50
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3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特殊的组织形式有别于集团犯罪的组织性。4共同犯罪人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不存在众人可能随时参与的状态这点有别于聚众共同犯罪。二聚众共同犯罪认识聚众共同犯罪首先必须明确聚众犯罪。这种犯罪不以多数人共同实施为必要判定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依具体实施的主体人数而定。实践中处理任意的共同犯罪时应当根据刑法总则的共同犯罪的条文和刑法分则中的有关犯罪条文定罪量刑。
11-11 17:05
对于现代社会的酒驾是严令竞争的,对于酒驾是会需要接受相应的刑罚的,对于酒驾是会遭到拘役的处罚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拘役是否可以监外执行的。那么醉酒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