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为借款融资,遂与张东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东出借100万元给王丽,借款期限为半年,约定到期后王丽应将借款归还至杨云,如果逾期还款,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年后,杨云仍未收到王丽的还款,此时杨云能否以王丽与张东之间的《借款合同》主张王丽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2.05.24 0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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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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