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争议中的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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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国家工商管理局制作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这其中需要深入研究的当属通用条款。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如果没有这个声明,当来往函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双方容易发生争执而导致索赔。那么工程索赔争议有哪些处理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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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面就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含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那么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含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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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设以前通常要进行发包承包流程,只有有建筑单位资质的建筑单位才可以承包工程,如果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工程结算产生了争议的,那么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括哪些?当然,这种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损害国家、社会、第三人利益。此外,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第三人不可旁听案件审理,媒体也不得报道仲裁程序及裁决,因此,仲裁更能保守商业秘密。那么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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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当工程款结算争议无法通过双方的沟通和协商解决时,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在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时,双方应该考虑各自的利益和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然而,通过及时沟通、查看合同、寻求第三方的介入以及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合理地解决争议,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工程款结算争议是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问题,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挑战,一、及时沟通和调解是关键面对工程款结算的争议,双方首先应该保持沟通和交流的渠道畅通,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结算依据和标准,以及争议解决的程序。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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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解就是双方自行协议、沟通、谈判解决,这对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式最好,不仅效率高、也经济、友好。由法院审理进行调解或判决。法院在受理后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那么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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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考 试大/位的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的,可按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那么工程作业量的争议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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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工程结算时双方发生争议,那么我们最好先采取和解的方式或者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无济于事时再适用法律手段来救济。和解就是双方自行协议、沟通、谈判解决,这对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式最好,不仅效率高、也经济、友好。法院在受理后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可以依法判决。那么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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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工程竣工验收期限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ldquo,根据法院审理结果,合同中未约定竣工验收期限,但建设单位过长时间未对工程进行验收,导致施工方无法结算、支付工程款项,最终判决建设方向施工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竣工验收期限符合合同规定,但与法律法规不符有时候,工程合同中规定的竣工验收期限与法律法规不符,就会产生争议,三、法律案例分析在一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中,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款项,致使施工方将建筑物占用,案件最终进入司法程序,竣工验收期限的确定是合同签订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之一,应该在合同中进行充分的约定,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工程竣工验收期限的争议原因1.合同中未规定竣工验收期限在工程合同中,未对竣工验收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导致竣工验收期限无法明确。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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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那么建筑工程结算争议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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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司法实践中也是如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对于固定价格确定工程价款以外的工程价款的认定也可以适用这种认定规则。那么建筑工程结算争议之认定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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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怎么处理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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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结算争议认定的规则;可调整价格之认定规则和成本加酬金之认定规则。司法实践中也是如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对此是固定价以外的部分,应当另行确定工程价款。因此,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方法来认定工程价款当无异议。那么建筑工程结算争议的认定规则,大家了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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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依法审理、调解、裁决等居中公判的准司法行为,3、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达成仲裁协议无效的,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2、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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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然而,在实践中,工程竣工验收期限常常引发争议,使得工程的验收周期被无限延长,而这对于工程业主与承包商双方都是不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按照国家标准逐步交付工程,当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时,应当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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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如何处理,怎么处理工程价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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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