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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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诉讼中,夏某某虽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及婚生女的抚养权。第二种意见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可以对其所有的共同财产作出约定,但本案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夏某某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协议,违背了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故应认定该协议无效。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双方以将来李某某提出离婚为条件达成协议,即只要满足李某某再次提出离婚的条件,其婚后所有共同财产均归夏某某所有,婚生女由夏某某抚养,李某某不得有任何异议。因此,应认定本案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协议无效。那么案例分析:子女抚养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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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因此可以说,只要是再婚一方有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一定会与其建立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抚养多长时间算抚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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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中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的子女有三种: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那么民法典中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的子女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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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当子女婚姻关系破裂,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到底如何认定,如何把握审判事务中的争议焦点与判断标准,让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在当前高房价的背景下,因为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其父母在其购房时出资属于常态,但是实践中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属于借贷还是赠与,各方可能存在着争议,从父母的角度讲,其出资的本意是为子女解决或改善居住条件,希望子女生活更加幸福,但在面临子女婚姻关系破裂,要分割父母出资的房屋时,这种财产分割实际上还暗含了对父母财产的分割,可能会造成父母资产大幅度缩水甚至负债,反而违背了父母的出资本意。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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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那么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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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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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母亲患病难以抚养离婚子女,应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推荐阅读:变更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相关案例:2008年9月,黄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合经法院判决离婚,5岁的女儿黄小某归母亲刘某直接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当时,刘某有轻微精神障碍,但未确诊。法院支持了男方黄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判决女儿黄小某归男方直接抚养。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解决变更直接抚养子女的关系问题,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那么母亲患病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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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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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是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继承人。五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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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1、被告:xx,女,汉族,xxx年x月x日出生,xxx省桐梓县人,住xxx县xxx镇xxx村xx组,3、法律主观: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费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1、子女抚养纠纷上诉状范本抚养权起诉状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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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刘丽与张南婚后购买的房屋一套归婚生子张涛所有。张南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房屋赠与婚生子张涛的条款无效,并要求重新分割该房屋。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虽然将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该子女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因而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意识表示只是单方法律行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只能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而不能是包括子女在内的第三方。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效力案例3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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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那么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关系能否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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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因此可以说,只要是再婚一方有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一定会与其建立抚养关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那么形成继子女抚养关系需要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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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002年,甲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本案符合第一种第一和第二种情形,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那么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案例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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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张本”这一古训,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智慧,对企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启示。 一、战略层面:以退为进的布局艺术 1. 市场取舍的智慧 企业可借鉴"退步即进步"的逻辑,主动放弃低效市场(如收缩亏损业务线),将资源集中于核心优势领域。典型案例包括IBM在2010年代剥离硬件业务,转型认知解决方案和云服务,利润率提升47%。 2. 技术迭代的缓冲策略 特斯拉2014年开放专利看似让步,实则推动行业标准统一,扩大电动汽车生态圈,其市场份额在专利开放后三年增长215%。 二、管理维度:柔性领导力的实践 1. 决策容错机制 谷歌"20%自由时间制度"表面损失工时,实则激发员工创造力,Gmail、AdSense等明星产品均源于此。 2. 层级压缩实验 海尔"人单合一"模式削减中层管理,看似削弱控制力,却使市场响应速度提升60%,孵化出4000多个小微创新单元。 三、竞争策略:非零和博弈的实践 1. 竞合关系的构建 苹果与三星在芯片领域的合作(2017-2022年采购83亿美元芯片),使双方在终端市场激烈竞争时仍保持供应链稳定。 2. 价格战的破解之道 云南白药在牙膏市场避开与巨头的直接对抗,聚焦"中药护龈"细分领域,以溢价策略实现23%年复合增长率。 四、文化构建:谦逊组织的竞争力 1. 危机意识的制度化 微软纳德拉推行的"成长型思维",将企业从"know-it-all"转为"learn-it-all"文化,使云业务市场份额5年内从8%升至21%。 2. 利益共享机制 福耀玻璃美国工厂采用利润分成制,将人工成本占比从42%降至28%的同时,劳动生产率提升35%。 关键实践框架: 1. 战略忍耐力评估矩阵(短期损失VS长期价值) 2. 资源再平衡周期(建议每18个月评估一次业务组合) 3. 合作溢价指数(衡量生态伙伴带来的隐性收益) 元甲模式开启法律生态圈,元甲黄校长将元甲模式分享给各大律所,创造共赢的局面。 当代企业面临的VUCA环境,恰恰需要这种"让一步"的哲学:2019年麦肯锡研究显示,具备战略弹性的企业在经济下行期恢复速度快于同行2.3倍。正如亚马逊贝索斯所言:"聪明的人永远在修正自己的观点,愚蠢的人则固执己见。"这种进退之间的动态平衡,正是基业长青企业的核心修炼。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