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2022.09.05 17: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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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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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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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转包吗(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包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转包吗(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包吗)

    内容:(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如需分包可事先明确采购项目分包规定,包括: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验收标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王熙律师
    2024.01.1684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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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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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包让材料商和总包签合同,分包让材料商和总包签合同有效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分包让材料商和总包签合同,分包让材料商和总包签合同有效吗

    内容:3. 合作共赢:分包合同旨在实现材料商和总包商的共赢,在建筑工程中,分包合同是材料商与总包商之间的一种合作模式,2. 风险可控:通过签订分包合同,材料商和总包商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降低潜在风险,分包合同有以下特点:1. 分工明确:分包合同明确了材料商和总包商的责任和义务,为双方工作分工提供基础,本文将详细介绍分包合同的定义、特点及其对材料商和总包商的影响,探讨分包合同的优势和注意事项,为读者深入了解分包合同提供指导。

    龙珊律师
    2023.12.2738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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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租赁合同管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租赁合同管理

    内容: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租赁合同管理

    陈明月律师
    2021.10.2479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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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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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材料是否能抵扣付款,需要跟材料商协商2、法院会根据个案情况,制定还款方式,可分期3、起诉甲方支付工程款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工程合同约定,是否到了交付工程款的时间4、可诉讼可协商调解5、会根据你的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还款方式和时间6、如果房屋被扣押封存,你结清材料款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
  • 公司采购部章盖的合同是否有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采购部章盖的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那么公司采购部章盖的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3.0256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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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款结算确认单(材料款的支付及结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材料款结算确认单(材料款的支付及结算)

    内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采购结算甲方认可的材料价格明显高材料信息价很多,请问一下大家在结算的时候,是否按投标材料价也就是甲方认可的材料单价是指运至工地现场或仓库的最终价格,目前结合清单计价规则和建设部颁发的标准施工合同文本通用条款中,有关于材料价款确定调整的具体规定:1、通常施工单位有自己的合格材料供应商,材料单价是可以商谈的,常用材料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价,接近信息价,2、在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可能依据具体情况,确定集中材料的暂估价,结算时按照材料施工期的造价信息单价予以调整。

    李孟阳律师
    2023.03.0970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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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能否与个人签订建筑合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司能否与个人签订建筑合同

    内容:被挂靠人只收取管理费,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4、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义进行工程款支付,或者仅是过账转付关系的;5、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租赁,或者被挂靠人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证明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情形。

    翁玉素律师
    2022.03.2444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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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与乙公司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认定乙公司构成违约,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进行处理,其次,买卖合同还应明确规定双方的交付和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应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吴梦云律师
    2023.12.2963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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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采购合同怎么样才是有效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法典采购合同怎么样才是有效的

    内容:并且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可能包括经营所获得利益、转售获得的利益等。另外没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请求违约责任时对方拒绝赔偿的将影响有合同关系取证。那么民法典采购合同怎么样才是有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3.0255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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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款申请单(材料款申请怎么写)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材料款申请单(材料款申请怎么写)

    内容:预付款申请单整理:新范文 来源:互联网预付款申请单日期: 编号:申请部门:□ 采购件 □总务科 □用途:□ 订金(尚未开发票)□分批交货暂支歌□金 额:说明:冲销日期:经理 主管 申请人会计 冲帐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施工企业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a.包工包全部材料工程:预付备料款数额确定后,建设单位把备料款一次或分次付给施工企业b.包工包地方材料工程:需要确定供料范围和备料比重,拨付适量备料款,双方及时结算c.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建设单位不需预付备料款预付款的有关事项,如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支付条件、偿还(扣还)方式等,应在施工合同条款中具体明确规定,因为支付材料款属于付款业务,付款业务是需要由出纳去办理的,所以支付材料款的汇款申请单是出纳写的,是指财务凭以进行货款支付的原始凭证(即付款通知单或俗称的报销单据),该支付凭证的附件通常应包含:1、材料仓库填制的材料验收入库单,施工企业从建设单位取得工程预付款属于企业筹资中的商业信用筹资,材料预付款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姚平律师
    2023.03.0942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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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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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合同诈骗的合同有效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合同诈骗的合同有效吗

    内容: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

    许瑞林律师
    2023.04.173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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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采购合同章和公章一样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采购合同章和公章一样有效吗

    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代理人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理论上认定代理人有无签订合同代理资格的惟一依据是授权委托书委托证明但实践中注重足以证明其代理资格的书面凭证如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那么民法典采购合同章和公章一样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3.0261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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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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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谁担责,实际施工人欠付材料款能否向承包人主张?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谁担责,实际施工人欠付材料款能否向承包人主张?

    内容: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的责任应由施工合同和债权保证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如果材料供应商要求实际施工人提供债权保证,那么在实际施工人拖欠材料款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来保护供应商的利益,如果实际施工人拖欠了材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供应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际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利息等,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解析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谁担责的问题,帮助大家理清思路,为保障工程质量和保证施工进度,施工人事实上为项目采购了一些建筑材料,但却拖欠了材料供应商的款项,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谁担责。

    张旭律师
    2023.12.29121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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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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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上加盖采购专用章是否有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上加盖采购专用章是否有效

    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均无过错则依各自过错轻重、主次、程度来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责任。法律是保护合法行为制裁违法行为的因此法律除了要保护没有过错的当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无效而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强制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合同上加盖采购专用章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3.0231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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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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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合同模板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采购合同模板是什么

    内容:采购合同模板是什么采购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张芸律师
    2022.03.2699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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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内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我国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规程是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档案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条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任冰峰律师
    2022.04.24931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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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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