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行业调解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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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否仲裁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有纠纷,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有纠纷能约定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律有关规定,工程纠纷是可以约定仲裁的,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仲裁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4、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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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技术素质、完善合同条款以及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地防止和解决实际施工人认定纠纷的发生,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一、问题背景及原因实际施工人认定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认定纠纷是建筑行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来解决,此外,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对实际施工人认定纠纷的解决和处理工作,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对实际施工人认定纠纷的原因、影响以及解决方案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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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选择调解机构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机构是否具备专业的调解师,他们应该了解商业法律和相关行业知识,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待纠纷,在选择调解机构时,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的性质、涉及的金额、争议的内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调解机构,这时候,一个专业的调解机构可以帮助解决纠纷,重建良好的合作关系,仲裁机构在处理特定类型的合同纠纷方面具有专业性和经验,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寻求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可以确保公正的裁决,并为双方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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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建议实际施工人在申请确认债权之前,先与相关参与方进行协商,尽量通过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申请确认债权的过程中,实际施工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通过申请确认债权,实际施工人不仅能够维护自身利益,更能够推动建筑行业迈向公平、正义的未来,在申请确认债权的过程中,实际施工人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实际施工人申请确认债权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更是为了倡导公平正义,总之,实际施工人申请确认债权是实现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途径。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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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条 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纠纷调解,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纠纷调解工作,日常工作委托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连云港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建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章 调解协议第十二条 发包人或承包人应与连云港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签订调解协议书。那么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纠纷调解实施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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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日,在民事调解人员李其义的主持下,一施工队负责人陈先生将3万元赔偿金交到了龙光社区居民曾先生手中。至此,一起因施工建房将他人瓦房压塌的民事纠纷在争执3年后终于得到解决。3年前,陈先生带施工队到桃源街道龙光社区龙井村,接了一私人住宅房工程。此后,施工队与瓦房主人曾先生就赔偿问题多次进行交涉。但实际上,这一协议并没有得到落实。今年10月13日,施工队负责人陈先生和原瓦房业主曾先生一起来到社区工作站寻求调解。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施工方一次性赔付房屋建设费和3年租金3万元。那么施工纠纷3年未决民事调解一朝平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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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规划与设计阶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需要了解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未来发展方向,合理规划工程布局,确保与城市其他部分的协调与衔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行业需要不断创新和进步,与时俱进,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给水排水工程是城市生活水源与废水排放的重要环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需要合理规划管网布局,确保水资源的供应和排水的畅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行业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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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 工程价款结算:《解释》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时的结算标准和程序,以及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可以行使的优先受偿权,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律师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和评估,明确责任方和责任范围,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律师在处理违约责任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寻求合理的赔偿和补救措施,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参照合同法、建设工程法规、行业惯例等,同时考虑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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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遇到工程款拖欠问题,居民可以寻找拖欠工程款的上级领导部门解决或者寻找政府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律师起诉进行诉讼解决,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有:首先进行协商处理,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是可以去工程所在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投诉的,还可以凭借欠条、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等证据并书写起诉状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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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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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它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 2、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 二、工程施工招标方式施工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为了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开公平竞争,通常应采用公开招标,【缺点】申请投标人较多,一般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而且评标的工作量较大,所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优点】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节约费用和节省时间,【缺点】由于邀请的范围较小、选择面窄,可能排斥了某些在技术或报价上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因此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小,一、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编制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应不加修改地引用以下内容,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情形:1、对于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 人可供选择。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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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是建筑行业必不可少的一项法律文件,旨在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责任、计划、费用等关键要素,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此外,分包合同还需要规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确保各方的经济利益能够得到保障,3. 合同价款:协议应规定工程的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项的分期支付安排、付款方式、索赔和变更费用的处理等,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对于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合法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没有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的费用、工期、质量等问题将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给工程造成严重的影响。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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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接受刘先生委托后,查看了案件资料并详细询问了细节情况,对当事人的案件进行分析梳理:2018年10月,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某工程施工合同》,由该装饰有限公司承建北京某购物中心幕墙、外立面照明工程,但天用律师不惧强敌,为维护委托人权益据理力争,给法院适当施压,与对方讲利害、促调解,最终成功帮助委托人收回50万元工程款,甲乙双方工程款结清后,装饰有限公司并没有给实际施工人刘先生结算工程款,刘先生想尽各种办法索要款项,对方以自身实力强大找各种理由拖欠。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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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施工合同脱胎于承揽合同,但其施工过程时间跨度较长、分包众多、标的比较大,且由于施工行业发展不完善,因此施工合同履行中往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不易把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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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调解书解决双方所有的问题,好和好散,各自奔向幸福。
对方说不给钱就不同意离婚,最终我们团队介入后顺利调解离婚,节约时间,减少因离婚带来的伤害。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老话儿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老话说的不一定都对!如果婚姻不能给两人带来幸福和快乐,只剩下痛苦和折磨,那么徒留其表的婚姻不要也罢!😡如果两人异地分居,或者一方人在国外,不方便见面协议离婚,或者不想再见面互相撕扯徒增烦恼,那起诉调解离婚线上开庭,不失为一个最好的选择!✌5月中旬立案,6月初就调解结案,比协议离婚还要更快更好!专业专注专案专组,省时省力放心安心,用我们的千方百计,解您的千愁万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