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被告不出庭的好处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借款不还债务人消失不见诉至法院也不出庭法院如何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谢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曹某某借款19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欠钱收到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那么借款不还债务人消失不见,诉至法院也不出庭法院如何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王先生最近有一件烦心事,去年8月份好友小李向王先生借了10万元钱,做商业投资用,两人约定3个月后归还本金及利息。眼看开庭在即,王先生又得到一个消息,小李拒不出庭。原来,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根据被告实际情款进行不同处理。首先被告经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这种情况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王先生的情形显然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就王先生这个案件来说,如果小李收到传票而拒不出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且判决结果对小李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合同,金融机构的借贷合并与借款合同相同,那么在收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传票时是否必须出庭呢?收到法院传票不去有何后果: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那么接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传票需要出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不出庭怎么办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不出庭的,如果是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则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欠钱不还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法律分析:欠钱不还起诉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案件中,在没有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故不能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关于被告有精神病不能出庭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民间债务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引发的诉讼当中,如果传票已送达,而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传票无法送达,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并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缺席判决,被告漠视法院权威,就是漠视自己的诉讼权利,最终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被告自行负担。那么民间债务纠纷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是作不作证法院一般不会干涉,不出庭作证法院不会采信证言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因此,我国法律对证人的保护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那么贷款恶意拖欠被告证人不出庭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那么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那么诉讼离婚被告不出庭能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欠钱不还被告人不出庭人民法院会照常开庭,被告不出庭进行缺席就失去了诉讼的权利,就得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如果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并没有在十五天之内,进行起诉处理,那么就需要履行人民法院判定裁决书。欠钱不还起诉后开庭不到庭怎么办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那么欠钱不还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官后语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经明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仅凭转账凭证诉请返还借款的,被告抗辩该转账系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形成并提供证据佐证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责任,除需要有款项支付的证据,还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案例一本案中,原告姜某某仅凭转账凭证诉请被告张某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在被告张某某不予认可并提供&ldquo。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孩子抚养权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判?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因此这类案件属于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开庭审判时被告应当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法院可以传唤当事人参加庭审,如果两次传唤后还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那么孩子抚养权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抚养权变更被告不出庭如何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抚养权变更提起诉讼的,被告经传唤不出庭审理的,法院可以作出制度判决。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那么抚养变更权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未就公告期满送达文书已完成,能否就离婚案件因当事人不到庭可缺席判决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那么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法院如何审理判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借款纠纷开庭原告在场被告不在场怎么办1、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出席的被告,人民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欠银行钱被起诉开庭不去1、法律主观:欠钱被起诉了如果不去开庭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出席的被告,人民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来自武威市凉州区的胜诉判决 证据上有欠缺,被告没有出庭,没有直接转账记录,法官集体讨论后支持了全部主张😇
基本案情: 我方当事人从七八个银行贷款后,以转账、现金、对方到银行柜面取款的方式进行多笔出借,本案涉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被告以同样的方式向身边不特定对象借款,同时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被告现已被海淀区看守所羁押。 委托代理: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光是核对账目就整理了好几天,终于把账算明白了。开庭向法官提交证据清单、表格核对明细,法官看完材料直接对当事人说“你的律师很靠谱”。毕竟法官面对一大堆混乱不清的账目也很头疼啊。中途对每次转账进行逐一核查,最后法官说会采纳我的思路进行判决,不枉上午9点开庭到现在。 真心奉劝大家借款需谨慎呀!
朋友买房向自己借款26万元,到期不还钱咋办?律师建议可以第一步发律师函,固定朋友欠钱的证据,对于后期和解或者诉讼,更有利于要回欠款!
嗯,是这样啊,就是我们之前办过跟你一样的啊,一样一样的类型的案例,就是呃,北京西城一个大爷,他把他这个钱呢,借给了他的亲戚,然后他的亲戚呢,就是给他签签了一个协议,这个协议呢是用他个人名义签的,但是在签的过程中呢,写的很清楚,这个钱是用于公司周转,并且这个公司在这个协议上也盖章进行确认了,所以这个案件呢,我们先是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的,毕竟是亲戚嘛,我们没有说上来就通过诉讼来解决,当然这个和解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对方的态度,其实他明确他就是嗯,不想还钱了,所以没有办法,我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促进整个案件的去往前推进,然后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的策略就是把这个个人和公司共同的列为本案的被告了,法院正常受理了,案件正常往前推进,最后解决了这个问题啊,所以就是说您这种情况我们处理过很多啊,类似的情况啊,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你有协议能够确定这。
这个借款的用途最终的指向是用于公司周转经营,那我们公司可不可以作为被告啊?是可以的,绝对没有问题。
他认账,但是又没钱,没钱啊,那公司有钱呀,他跟公司是什么关系,股东兼法人啊,也是法人也是股东是吧?啊,所以就是说你的问题是能不能把这个公司拉进来,因为他个人没有钱了,能不能以公司作为被告,对吧?对,就是我们之前办过跟你一样的啊,一样一样的类型的案例,就是呃,北京西城一个大爷,他把他一个钱呢,借给了他的亲戚,所以这个案件呢,我们先是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的,毕竟是亲戚嘛,我们没有说上来就通过诉讼来解决,当然这个和解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对方的态度,其实他明确他就是。
嗯,不想还钱了,所以没有办法,我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促进整个案件的去往前推进,然后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的策略就是把这个个人和公司共同的列为本案的被告了,法院正常受理了,案件正常往前推进,最后解决了这个问题啊,所以就是说您这种情况我们处理过很多啊,类似的情况啊,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确定这个借款的用途,最终的指向是用于公司周转经营,那我们公司可不可以作为被告啊,是可以的,绝对没有问题。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