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十年了还能起诉吗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不影响欠条效力,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欺,否则,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可随时起诉,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但应当给予对方合理的期限。对于没有偿还日期的债权,其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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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长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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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反之,权利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3年,且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关于借款的金额,借款,借贷借款的利息等问题弄清楚之后,双方当事人再在借条上面具有明确,这样的话基本上是会保证借条是属于合法有效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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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总则第188条)借条再说借条的诉讼时效,写了还款日期的借条,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3年(与欠条没区别),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里注意,虽然可以随时请求对方还款,也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欠条先说欠条的诉讼时效,写了还款日期的欠条,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3年,没写还款日期的欠条,从出具欠条当天开始算,诉讼时效也是3年,诉讼时效快到期了如何补救如果你手持的欠条或者借条诉讼时效快到期了,你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补救,然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而且没有次数限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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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并未约定还款期限,而且义务人也未拒绝还款,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出现出借人主张还款或借款人同意还款或借款人提起诉讼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起计算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问题2008年1月,王先生的朋友谢先生因为家庭开支需要,向王先生借款2万元,谢先生出具了借条,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此后十多年,王先生都没有向谢先生催收借款,直到2022年1月,王先生急需用钱,突然想起朋友谢先生在十四年前向自己借款2万元,当王先生向谢先生主张还款时,谢先生表示听别人说,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借款之日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四年,在法律上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同意还款,因为谢先生出具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王先生2022年1月向谢先生主张还款,诉讼时效从2022年1月起计算三年,王先生在此期间主张权利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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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借钱人到期没有还清,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眼看着又要到期了,那么借条超过三年怎么补救?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借条上的还款日已经超过3年了,而且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这个借条已经过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可以提出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可以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借条超过三年怎么补救?钱还能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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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亲戚借钱不好意思打借条最好还是打借条,如果实在不打借条的话,注意保存好其他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但是还需要提醒注意,如果说不好意思打借条的话,肯定也需要留下一些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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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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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二十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三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那么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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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者形成原因不同、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1、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那么借条与欠条的不同之处包括哪几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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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的有效期一般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但是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下面小编介绍一下借条的有效期怎么算。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那么借条的有效期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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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人们遇上资金紧张时,往往第一个想起的不是亲戚便是朋友,但金钱的借贷关系往往会影响着双方的感情,所以无论借钱多少双方都应当写下一份借据作为借款凭证,那么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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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逾期未还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反之,权利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3年,且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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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欠条日期涂改,涂改部分无效。不能确定借条内容的或者借条无法识别的,由借条的持有人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借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的,修改后的借条有效。借条被一方擅自修改,如果修改部分对借条构成实质性的影响的,修改的部分无效。被撕的借条原则上有效,但是要负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原告提起民间借贷,要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也要就其还款承担举证责任。私自借条欠条的,涂改部分无效,不管借条里是否写还款期限,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只是没写还款期限的起诉期更长,是二十年,有明确还款期限的,起诉期是三年。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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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惦记了十年之久,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你转身我还在,你需要,我整好专业
帮助当事人结束了长达十年的痛苦婚姻,以诉促调,庭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心平气和顺利解决离婚纠纷。新的一年,开启新的人生!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