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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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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分别押给两家公司还不上了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那么车分别押给两家公司还不上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51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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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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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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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老板有两家公司是怎么了,要变更您的工作岗位吗,调到灵位一个公司吗,麻烦说清楚法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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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规的要债公司讲究法律和原则,并不是什么委托人都接。像设计虚假欠条的委托人、放高利贷的委托人、向学生放债的委托人,正规的要债公司都是拒绝接受的。该委托人要求要债公司能提供给他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既不想和债务人撕破脸,又能讨回债务。许多要债公司也允许委托人事前进行调查对比,满意再选择一家。但有的委托人货比三家后,还是对选择的要债公司不信任,于是又另外雇佣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如果委托人能及时支付两家佣金,那么两家都皆大欢喜。要债公司乐于接受积极主动、有破釜沉舟精神的委托人,他们遇到要债困难坚持不懈,不抛弃不放弃,要债的成功率达到90%以上。那么要债公司乐于接受哪种委托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106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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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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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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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公司法》里没有明确规定统一地址不能够注册2家或2家以上企业。2、实际上同一个地址要注册两家公司是行得通的,需要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也就是说僻出个新地址将原先的门牌号变成两个门牌号码才行。一个写字楼分两个部分或者两个单元,在房管所办理备案时填写两份租赁合同,分别与不同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比如,写字楼A幢10楼01房之一/01房之二,可以用这种方式,到房管所备案两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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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到了最后期限,B公司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A公司通过咨询专业法务,整合证据材料,提起诉讼并获得最终胜诉,成功追回欠款,后来因B公司未按约定履行销售合同义务,双方通过对账核对确认截止3月20日,B公司共欠A公司货款12744719.51元,两公司就货款问题签订了还款协议,最有效的法律方法公司欠钱不还,最好第一时间起诉到法院,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欠债公司的财产线索,出其不意的做好财产保全,冻结欠债公司的账户,查封他们的车辆,设备,股权等。
崔玉君律师
2024.03.1340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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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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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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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台发票机不可以开两个公司的发票。一个开票软件可以使用不同的税控设备进行开票,但是一个税控设备只能对应一家企业。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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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进行追讨债权: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王熙律师
2024.04.2391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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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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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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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职工同时在两家及以上公司上班,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是违法行为。但是,其中一家工作单位是可以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的,另外一家工作单位是只能签订兼职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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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然而,对于公司股份这类特殊的财产形式,其分配方式并非一刀切。具体到公司股份,如果一方持有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若股份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或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则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杨一凡律师
2024.03.2879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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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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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联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如何转让关联公司依然是两家独立的纳税主体。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关联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如何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034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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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了,可以找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看看通过努力是否可以协商,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因,并且公司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辞退员工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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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 ...,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
郭铭芝律师
2024.03.0760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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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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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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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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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李某,男,a公司董事,在a公司任职期间,李某又在自己亲戚开办的b公司任总经理。而b公司与a公司系从事的是同一行业。李某将a公司的所有经营手段,包括市场推广计划等都全套搬到b公司。使b公司从一家小公司发展成与a公司相抗衡的公司。a公司发现李某的行为后,要求李某将其在b公司的所得上交a公司。”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要求是正确的。那么同时在同行业中两家公司任职,违反公司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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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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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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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一个人只可以和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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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履行通知和公告的义务,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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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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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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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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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债权人与公司未约定由谁还债公司分立后对财产的分割作出处理,分立后的公司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但是所有的约定都只对两家公司有效债务人向任意一家公司主张债权的,该公司不能以不负担全部债权进行对抗。债务的归属一直是公司分立后的重点内容,每当公司即将分立,都有很多债权人上门就还债事宜进行商议。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借公司分立与合并逃避债务,典型做法就是使其中一家公司财产为零或者不足清偿债务,同时与债务人约定由该公司偿还债务。届时债权人的债权肯定得不到实现。那么债权人与公司未约定由谁还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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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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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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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两家公司合并的优势主要体现在:1、企业合并协议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2、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3、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等其他优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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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如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 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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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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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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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个人能同时注册为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但前提是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法人代表指的是由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一个公司可以由多个股东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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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重组以前的债务要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而公司分立的,则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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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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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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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深圳市追债人清债公司与深圳市东方粤龙收债公司强强联手合作,两家公司拥有最专业的债务策划和清欠精英团队,专业的商账追收师带队追收,秉着:合法、诚信、高效〓★〓。我公司是一家新型的深圳追帐咨询公司,深圳收债策划公司,深圳清债顾问公司,专业清帐追帐、收帐、各类调查公司。我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手续完备、设备先进、优质高效、遵纪守法的清债调查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为社会各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万元,也得到很多新老客户的信赖,公司总部在深圳,在国内已形成清债调查网络。那么治老赖深圳收数公司-安全保密-成功率高达99%。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103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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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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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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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涉及多个层面的考量,包括股份的属性认定、价值评估、分割方式选择等,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公司股份在探讨离婚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在离婚过程中,法院考虑到公司的运营和股权结构的稳定,判决了价值补偿的方式进行股份分配,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公司股份分割问题时,通常需要对公司法和婚姻法有深入理解的律师来细致分析,而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往往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股份时,此案例体现了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力求公平、合理的解决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
王熙律师
2024.04.2227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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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纠纷中,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组织等中的出资问题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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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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