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元桥法律咨询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的介入权一、苏州车祸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综上所述,苏州居民遭遇车祸受伤,可以向肇事方主张民事赔偿,收入有影响的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确定误工费赔偿数额,应当用受害人的平均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收入很高,则按照苏州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赔偿基数。那么苏州车祸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般收费标准如下:(1)对于私人、小型企业及法律事务较少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每年1万元&mdash,企业律师顾问费一般是多少法律分析:一般根据顾问单位规模大小、法律事务繁简、具体服务方式等因素协商收取,如对于私人、小型企业及法律事务较少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每年1万元&mdash,(3)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10&mdash,企业法律顾问收费标准法律主观:1、免费法律咨询,以上信息供参考,具体法律顾问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律师的收费标准、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行为,受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保护和约束。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苏州市建设局是本市建设工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但直接发包活动必须在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同时接受苏州市建设施工劳务分包管理部的监督。第十条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的施工合同金额以及劳务分包招投标实施办法另行发文规定。那么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垫付金是自然人为了将要进行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所提前拿出来的资金。垫付金可以给别人垫付,也可以给自己提前垫付,只要垫付协议条款约定明确,符合法律规定,垫付协议是当然有效的。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也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比如是自然人欠公司的钱不还的话,公司能证明对方有还款能力,但已经在恶意转移资产,拒不偿还债务的,公司在起诉之前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借款后对方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诉讼等,拖欠货款起诉前的准备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法律分析: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 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一)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其次,事故发生地、肇事方住所地、保险公司所在地皆为苏州,因此在案件办理思路上,元甲工作人员以和解为主要策略,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并找到北京的理赔老师沟通适用北京的赔偿标准,但是委托人咨询了专业的律师团队,一起无伤残的案件不仅得到了足额的赔偿,还适用了北京标准,而且在短短16天内就拿到委托人满意的赔偿款,办案详情刘先生在北京治疗期间,打听了很多人之后找到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认为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找元甲律所肯定是对的,希望元甲律师可以帮助自己拿回应得的赔偿,一起无伤残的案件不仅得到了足额的赔偿,而且适用了北京标准,还在短短16天内就拿到自己满意的赔偿款,事故发生后,刘先生在苏州市中医医院、北京市通州区次渠卫生院分别进行了治疗,接受委托后,元甲律师团队立即开展工作,分析案件事实,从还原事实、适用法律多方面研究讨论制定诉讼策略。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离婚为附加条件签订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即成就离婚条件时,该协议生效,同时表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可见,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为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领取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方能发生效力,太多感情因素的介入,增加了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内容的不确定性,而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夫妻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协议书不存在效力瑕疵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公证,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此时的离婚协议书也不能生效,具体如下:协议离婚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它的法律效力就得到确认,只要签订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能力、是合法夫妻、对于协议书的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一般是有效的。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 ...,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徐州专打交通事故的律师咨询交警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由于交警是有人工在线咨询服务的,车主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2即可在线咨询,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徐州专打交通事故的律师咨询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三)年营业额800万-3000万元,每年30000元-50000元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4、参与或跟踪客户重要经济活动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50万元以内、开庭在六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6、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7.每周定期上门服务1次。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首先,在苏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想买房都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在苏州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那么苏州买房资格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自愿离婚协议书经过民政部门鉴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将房屋交付原告于是朱敏娜向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提起诉讼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离婚协议书第五条违反了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离婚协议书系有关的协议应适用不应适用合同法。终审判决死亡约定成立有效上诉人认为二审庭审中。离婚协议第五条仅是对财产所作的奖励而朱敏娜则认为。被上诉人与刘海涛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是有效的因协议订立后刘海涛意外死亡故该条款所附条件已成就。那么离婚协议里的"生死约定"是否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欠债、欠钱的纠纷,而且债权人在进行追讨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苏州地区欠钱该怎么追回欠款?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那么苏州地区欠钱该怎么追回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3、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分析:和解协议书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4、法律分析:和解协议书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下午14:00开庭到现在,经过多轮调解沟通,也很感谢法官加班加点,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落幕:“双胞胎女儿抚养权,每月2万元的抚养费,给付至22周岁,对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到孩子22周岁,对方公司千万期权一并处理。。。”这些通过判决都有不确定性,唯有调解可以做到😁 结案时客户那句“有你们在,我真的特别安心,特别暖心❤”,便是对我们最大的认可。 法律之路,道阻且长,唯以专业与温度并行,方能不负所托,愿每一份委托都能走向圆满,愿每一段新生皆能向阳而生🙏
"这里不开速效止痛片 而是调配专属的情绪药方: 三克法律智慧 两钱换位思考 辅以恒温陪伴 文火慢熬 愿这剂良方助你重获内心的晴朗"
一场交通事故,2个月火速和解!伤者承担同责,在元甲律师的助力下,成功让保险公司免鉴定认可了伤残等级,获得赔偿款25万元,在这场智慧与法律的较量中,我们不仅展现了专业实力,更让当事人见识到了“效率”的价值!咨询律师不一定非要打官司,我们有千方百计帮您高效解决问题!
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