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责任书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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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查发现,部分当事人对房地产抵押存在疑虑。现在催天下小编就不动产抵押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解析。法律只规定了不动产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但并未要求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必须办理不动产他项权证。因此,在抵押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且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抵押权人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就应当被认定为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依据。债权人虽不能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取得不动产的抵押权,但并不意味着抵押人就此免除了担保责任。对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抵押,债权人应当在办理抵押前查明拟被抵押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其他共同权利人。那么房地产抵押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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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李俊辉 李立峰 一、基本案情11月10日,小张拿着一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一起普通的劳动仲裁案件在该院引起了热烈的讨论。8月3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小张所在的制冷公司支付给小张垫付的医疗费三万余元。该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度。上诉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在上诉期内上诉直接导致一审裁判文书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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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那么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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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协议,作为一项新兴事物,在我国大有方兴未艾之势。既然说婚前财产协议是婚姻契约的一部分,那么,这个协议的订立就必须是合法的,这不仅表现在它的形式上,也包括在它的内容上。而形成书面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笔者认为,婚前财产协议在现代婚姻关系中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利欲熏心的金婚、银婚,另一方面为解决以后可能发生的纷争带来极大的便利。那么从法律上解析婚前财产的合法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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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仅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法院共审理解除同居案件238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从中发现了一些同居关系解除时发生纠纷的规律,并找出了相关法律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但当事人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及其后果达不成协议的,只能诉诸法律。调查发现,在离婚案件中,同居关系所占比例较小,事实婚姻更少。在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5月至2002年12月审结的所有涉及离婚的1032件上诉案件中,仅有26件与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有关,占2.5%.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同居者以中青年和文化素质低者为主。那么解析同居关系解除时的法律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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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审本案的法官,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邓勇对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点评。通过新闻媒介公告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不能滥用。”本案中,两级法院认定汽车公司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侯克成违反公司规定,又未按程序辞退职工,更未作出书面通知,判令其行为违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本案中,从公共汽车公司登报声明解除与侯克成的劳动关系到仲裁裁决作出之日并没超过60日,公共汽车公司认为侯克成申请仲裁超过了60日的仲裁时效是从认定侯克成违纪之日起算的,因此没有法律依据。那么以案说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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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因管理案例解析案情介绍某甲因长期外出打工,自己的房子闲置未用。乙则认为自己属于无因管理,不应赔偿损失。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具体说,就是未受委托,并无义务,而为他人(本人)管理事物者,谓之无因管理。我国民法典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无因管理中的所谓“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只有存在需要管理的合理原因,才能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那么无因管理案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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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施工安全涵盖了在作业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问题并且涉及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内容。那么企业安全责任书签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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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7年4月2日,伍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梅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当即立下借据给梅某,但并无约定还款时间及支付利息。伍某借款后一直没有还款,梅某经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伍某清偿欠借款20万元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实欠款额以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的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设立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梅某提出利息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判决支持梅某的诉讼请求。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那么有关无息民间借贷权利人的案件纠纷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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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然,我们确认法院判决的合理性以及《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范围规定的不周延的观点。因为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就是在于对无过错方提供公力救济,在这点上,我国《婚姻法》与国外相关法律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①。那么一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案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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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总结怀二胎离婚中,老大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兄弟姐妹关系的保护,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如果离婚双方的关系良好,且能够共同照顾子女,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老大和二胎一起判给女方,以保持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二、法律解析和判决原则1. 审查子女的最佳利益:法院会审查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等,以确定子女的最佳利益所在,2. 案例二:如果离婚双方的关系紧张,且存在对子女不利的因素,法院可能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将老大判给能够提供更好抚养环境的一方,一、怀二胎离婚中的权益保护1. 保护子女权益:在怀二胎离婚中,保护子女的权益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在怀二胎离婚中,保护子女权益和权益平等是最重要的原则。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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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资金占用利息案例分析某公司与A公司合作生产20万元的产品,合作协议规定A公司应该向某公司支付10万元的货款,资金占用利息是指在商业往来中,一方占用了另一方的资金,而未经同意或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归还,从而导致另一方因此而损失的利息,在商业往来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资金往来方式和相关责任,避免出现资金占用利息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法律明确规定了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法和违法后果,并通过相关案例对其进行了具体的解析,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率法》为依据,法律规定了不同种类的利率,例如最低贷款利率、同期贷款利率和同期存款利率等,在资金占用利息中,应当按照同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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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语:债权债务转移是一项复杂的法律事务,需要我们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四、如何应对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风险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到债权债务转移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深入解析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帮助你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你的法律事务提供清晰指引,法律效力的认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向第三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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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阐述委托人在委托关系中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相关细节进行全面解析,3、非法行为:如果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非法行为,例如欺诈或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委托人在委托关系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涉及到多个层面,总结起来,委托人在委托关系中确实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当涉及到委托关系时,委托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成为了一大关注焦点,2、误导或欺诈:如果委托人通过提供错误的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或欺诈受托人,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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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从律师的角度解析借条是一种常见的借款凭证,它可以是口头协议、书面协议等多种形式,但在法律上并不是所有形式的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签订电子借条时,要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并保存好相关的电子证据,以便在争议发生时能够证明其有效性,因此,在签订书面借条时,出借人和借款人应该详细确认其各自权利义务,避免因疏忽而被法律认定为无效,因此,在正确使用电子借条的前提下,其具有法律效力,尽管电子借条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仍有一定争议,例如在《借款合同法》中规定,借款人需在收到借款后立即给出书面或口头回应,否则可以被视为已经承认对方提供的借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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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对方“有钱有势”拒不支付,怎么办? 参加讲座,你将收获:和解4大方法、高效要账10个法律工具、快速要回工程款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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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