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后付款比例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制定预付款比例规定时,应考虑工程类型和规模、承包商或供应商实力、工程进度和阶段性支付、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等因素,除了工程预付款比例规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风险控制:无论是承包商还是工程业主,都应注重风险控制,在制定工程预付款比例规定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工程类型和规模: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可能有不同的资金需求和风险情况,合理的预付款比例规定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平衡双方的利益。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性质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一)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本法没有规定接受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同为定金。其次,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预付款。而履约保证金则发生不予返还的问题。履约保证金的作用第一,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那么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款会怎么样1、分期付款买手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无力还款的,根据尚欠到期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卖方可起诉要求付款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买受人不会被通缉坐牢。《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那么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款会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工程付款方式如下: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1、按月结算。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EPC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是一种将工程建设过程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并按照相应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的合同付款方式,相比于其他付款方式,EPC工程合同付款方式具有以下优势:明确的工程建设进度该付款方式通常会将工程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并要求承包商在每个阶段完成工作后,其业主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付款,通常,该付款方式会将工程划分为开工前、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进展阶段、竣工验收等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固定的支付比例和期限。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将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或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在收集好上述事实并计算出工程款金额后,就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11月11日那么深圳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那么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工程付款方式如下: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建筑工程的付款方式主要有: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2.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拖延付款的问题,但也存在验收不合格或工程变更等情况导致的结算争议,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95%,余下 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一、工程付款方式有几种工程付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按月结算:即每月结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工程总价款。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对于双方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的。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期限有约定的,自约定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诉讼时效。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实践中,对于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文件,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竣工验收的,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视为工程竣工日,合理期限一般为30天。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四、工程竣工验收期限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ldquo,根据法院审理结果,合同中未约定竣工验收期限,但建设单位过长时间未对工程进行验收,导致施工方无法结算、支付工程款项,最终判决建设方向施工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竣工验收期限符合合同规定,但与法律法规不符有时候,工程合同中规定的竣工验收期限与法律法规不符,就会产生争议,三、法律案例分析在一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中,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款项,致使施工方将建筑物占用,案件最终进入司法程序,竣工验收期限的确定是合同签订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之一,应该在合同中进行充分的约定,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工程竣工验收期限的争议原因1.合同中未规定竣工验收期限在工程合同中,未对竣工验收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导致竣工验收期限无法明确。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通常会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业主会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给施工方,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催告,要求发包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 分阶段结算:对于大型工程,业主可能会与施工方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工程款,作为律总管,我将为你分析工程款的结算时间,并提供一些建议,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结语工程款的结算时间是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手机分期付款不还会不会被抓1、分期付款买手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无力还款的,根据尚欠到期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卖方可起诉要求付款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买受人不会被通缉坐牢。第六百四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那么手机分期付款不还会不会被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拿到胜诉判决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每周定时分三次催促执行法官,终于帮助客户吴总催下了结果,不但主张到了本金还有利息,延迟付款的利息也同步执行划扣到位,收到吴总肯定😁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元甲律师再出经典判决! 同等责任赔偿比例一定是50%吗? 不!经过争取,司机及对方保险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