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钱转给我买理财起诉我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何确定理财合同管辖法院委托理财案件的管辖问题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在委托理财案件中应以“原告就被告”为般原则不宜规定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为案件管辖法院被告为数人的原告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起诉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之管辖法院但应以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范围为限。那么如何确定理财合同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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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商内档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股东结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分析对方的履约能力、判断对方的诚信状况以及制定诉讼策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合适的起诉地点,并充分利用工商内档信息分析对方情况,可以为官司的胜诉打下坚实基础,佛系小生综上所述,选择合适的起诉地点和查清楚对方工商内档是买卖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判断对方诚信状况:工商内档中可能包含对方企业的信用记录、行政处罚等信息,可以据此判断对方的诚信状况,为制定诉讼策略提供依据,具体来说,查清楚对方工商内档的作用有以下几点:了解对方基本情况:通过工商内档,可以了解对方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为后续诉讼活动打下基础,在选择起诉地点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合同约定: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纠纷解决地点或管辖法院,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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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也就是俗称的&ldquo,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如果&ldquo,夫妻共同财产受到侵犯的一方,基于以上法律的规定,可以要求&ldquo,但可以要求小三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虽然就单独破坏家庭起诉&ldquo,起诉小三破坏家庭要求赔偿,无相关法律规定之前的文章说过,我国法律对于起诉&ldquo,明知男方有配偶,还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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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钱不需要去欠款人当地起诉,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和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法院起诉,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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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的地点通常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法院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法院起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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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财富保值增值,购买银行代售的理财产品,不曾想亏损10余万元,胡先生为此将银行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件,认定银行在代售理财产品过程中,未遵守适当推介义务,存在侵权过错,判决银行赔偿胡先生全部本金损失18万余元。之后,因该基金产品发生亏损,胡先生遂以银行为被告、基金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银行赔偿其亏损18万余元及投资期间的利息。庭审中,银行确认在销售系争理财产品时,未对胡先生进行风险评估。胡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改判银行赔偿胡先生的全部本金损失18万余元,驳回其余诉请。那么客户买基金亏损10余万元起诉银行索赔成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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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起诉物业公司一、识别诉讼条件:明确起诉资格在考虑起诉物业之前,业主首先需要了解自身是否具有起诉资格,这样张某某不仅有证据,而且其诉讼请求只是涉及本人,而不是要求物业取消针对全体业主的停车收费行为,因此,若物业的行为影响了业主的合法利益,业主即具备起诉资格,业主起诉物业怎么才能胜诉,案例分析:2018年7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的物业,引进了新的道闸系统,识别车辆牌照,控制小区车辆进入,向业主收取小区内公共道路周边的停车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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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有借条没有转帐记录进行起诉时需要补足其他证据,并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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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经营期间,往往会遇到工程款遭合作方拖欠的纠纷问题。那么工程款被拖欠时,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起诉呢?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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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到律师函多久会被起诉,逾期收到律师函,是要被起诉了吗,律师函的含义及效力律师函,是指由专业律师代表委托人向对方发出的具有特定法律内容的信件,收到律师函应积极应对,和对方协商解决,因为律师函只不过是起到通知你的作用,并不是真的起诉你,只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或者是收到12368发送的开庭短信,才说明你被起诉了,律师函及其作用律师函是一种法律文书,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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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小三返还财产配偶出轨证据、配偶向第三者转账记录、小三的身份信息,这三大类证据,去法院起诉,打一个&ldquo,原配搜集以上重婚证据,去报警or法院起诉重婚罪,这是刑事犯罪,渣男小三都要吃牢饭,如果证据齐全,法庭上小三也拿不出别的证据去辩解,只要原配胜诉,法院就会判决小三返还财产,包括配偶送出的房车、红包、转账、送的奢侈品礼物等,但是,针对此一身份权遭受侵害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当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而不是向"第三者"提起,但是你起诉小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虽然他们的婚外情给你带来伤害,侵害了你的配偶这一身份权,小三破坏我的家庭,我要去法院起诉小三插足他人婚姻,我要让小三给我赔礼道歉,给我精神损失费。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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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在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通常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债务偿还的解决方案,3. 财产保全: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生效后能够执行,四、起诉欠款的注意事项1. 证据准备:起诉时,债权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和债务金额的准确性,当债务人未能按约定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往往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结语起诉欠款150万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但债权人需充分准备,确保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讼请求,到期后,张三未能还款,李四将其起诉至法院。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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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查阅卷宗律师可以查阅案件的侦查卷宗,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指控的证据和事实等进行分析,进而制定最符合实际的辩护意见,二、会见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主要向当事人了解如下事项:1.其对《起诉意见书》所指控事实的异议,以及能证明其异议成立的证据或 ...,(五)与检察院沟通律师需要与检察院沟通,就案件的情况和辩护方案进行交流,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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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或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而在婚后获得的保险金,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不属于家庭保险。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缴纳保险费的,其应当以所缴纳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价值补偿另一方。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离婚理财保险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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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即使第三者的行为是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将第三者纳入离婚案件作为被告,受害配偶能否对第三者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离婚诉讼通常仅涉及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和分割,在婚姻法律实务中,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进而离婚的案例并不鲜见,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吗不能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但是可以起诉第三者重婚罪、破坏军婚罪或者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因第三者导致夫妻离婚,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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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婚内出轨了,把我赚的钱的都花在那个男人身上,他没工作,钱都是我挣的,我能不能向他追回这笔钱?就是你这边结婚之后,你的工资这个钱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现在的话就等于说你爱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私自处置了这个你们的这个婚内财产,而且呢还是一个婚外情啊,所意婚姻关系当中存在一个过错的一个情况啊,那是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给第三方,你本身是可以要回来的啊。但是如果说你爱人不同意要,那你能要的其实只能要回百分之五十。如果说您爱人同意,现在配合你一起对外,那么转出去的这些钱呢,也都是可以全部要回来的。后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调查取证啊,也就每一笔钱都能查的比较细。但如果是通过现金啊等等之类的,可能会比较麻烦一些,去法院来进行起诉,当然也可以不通过法院来进行起诉。刚刚你说到你是通过微信啊,或者看到啊就是对方存在这个婚外情的一个情况。其实很多人是碍于面子或者碍于名声啊,就是不想把这个事情给公开化处理,所以我们律师也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和你爱人以及和这个第三方来进行沟通。
浙江那边有个朋友,他给我介绍个活儿,他要居间费嘛,四个点也不低,50万我就打给他了,可是从去年到现在我还没进场呢,这钱我能要回来吗?当时你们没有签订比如说居间合同,或者说是这样的一个协议是吗?有他给我出了一份属于这个工程的一个介绍费,有写清楚吗?那倒没有,这根本没有这个项目吗?还是说有别人做了招标还没下来呢?更想要这个钱,还是更想做这个活儿?那上面人跟我说,好像中间出点什么问题,那个活儿可能不一定能拿得到手了,首先你可以报警试试啊,因为毕竟这个钱转给他是相当于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这个工程也并没有实质性的存在,我们可以把他往诈骗的这个方向来说,给到你的这个朋友一点心理上的压力,很有可能他出于对于这个事情的这个害怕,可能就给你了,再有一个呢,就是按不当得利啊,去起诉你的这个朋友。
起诉离婚如何更容易判离呢?答案就是了解那个决定结果的人,那就是法官。别觉得自己只要有道理,走到哪儿都不怕,其实呢,离婚诉讼很有门道的,举个例子,比如很多人开庭的时候呢,只会一味的宣泄自己的情绪,说到生气的时候呢,连法官都怼,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再就是如果法官已经开始不断打断你的讲话,说明法官对你的行为呢已经产生了反感,这个时候如果你毫无察觉,那只能让法官对你的印象很差。看到这里呢,有很多朋友就要问了,自己第一次开庭,怎么能够了解法官的办案风格以及脾气秉性呢?负责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大概都是那些专业做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对他们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可能审判风格等等都会了解更多。
这个时候呢?那么你找专业做婚姻家事律师来办理你的案件,优势就非常明显了,我是姚律师,有问题可以私信我。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已经确定要离婚,高情商的女人才做这三件事--分居、不和对方联系、6个月之后再起诉不要太久。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