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7月4日中午12:00点的"饿了么"外卖柳螺鲜面食店(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吕县七星街道西镇北路(服务街)13号经营者张国英)吃出疑似虫卵的异物吃完后拉肚子花了238元打点滴商家拒绝赔偿我的医药费以及惩罚性费用只退回螺蝉粉本身的17元并打电话对我进行人身攻击食品还造成了我身体上的损失我觉得索赔我的医药费用和精神损失费不过分请问精神损失费大概能赔付到多少呢以什么渠道寻求赔偿呢

2022.07.05 16: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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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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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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