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怎样区分?



内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故意杀人罪主要是指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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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区分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等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人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肇事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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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因此不论车辆事故发生于何种场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那么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它罪的不同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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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利用交通工具致人死伤算交通肇事罪吗交通肇事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利用交通工具致人死伤算交通肇事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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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肇事罪的如何负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没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在交通事故中,被害人已死亡,行为人逃逸的,不适用这一档刑处罚,应适用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规定的刑罚处罚。行为人交通肇事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可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如何负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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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司法解释只能对刑法规定的含义予以进一步明确,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就构成犯罪,不赔偿构成犯罪,赔偿了同样构成犯罪,这是不能含糊的。将是否赔偿经济损失作为区分交通肇事罪罪与非罪界限的标准,是司法权对立法权的侵犯,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考虑到在交通肇事中行为人所负的责任不同,有的负全部责任,有的负主要责任,有的负次要责任,司法解释可以根据行为人所负的责任不同,确定不同情况下构成犯罪的重伤、死亡人员的数量标准,但不能将《刑法》第133条没有规定的一些情节纳入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中。那么交通肇事罪的构罪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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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共犯怎么区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那么交通肇事罪共犯怎么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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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行为结果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法律特征,故应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该案的关健是能够区分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要点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从犯罪构成来看,被告人胡某的行为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从该案谈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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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过失犯罪,本罪以实害结果的出现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实际发生为成立要件。上述《解释》的规定细化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为交通肇事案件的罪与非罪的区分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标准,尤其是《解释》第2条第2款在构罪要素的设置上,以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理论为依据,特别强调交通运输人员的公共安全注意义务,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结果条件予以放低,充分体现了防范犯罪的思想,颇值得称道。那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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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肇事司机主观上有过失,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怀有侥幸心理,轻信能够避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肇事人主观上一定不能有故意,如果有故意的成分,有开车故意撞人、轧人等行为,那就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了,而是如故意杀人等更加严重的刑事犯罪了。这一点必须认真区分。那么交通肇事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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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区分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等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人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肇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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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两罪的相同点都是实施了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不同的是造成的危害结果如果造成了一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则以交通肇事罪处罚如果没有造成以上程度的损害则以危险驾驶罪处罚。案例刘某夫妇晚上驾车回家驾车的刘某不慎将一路人当场撞死。刘某让丈夫李某“顶包”被公安机关查实。鼎岳律师事务所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过失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她的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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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有违章行为和交通肇事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交通肇事行为与交通肇事罪不同点:后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的后果;前者没有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对于危险驾驶罪而言,交通运输人员与非交通运输人员的区分是有现实意义的。非交通运输人员不能成为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路、水上和城市交通运输安全。相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那么交通肇事行为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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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的要点在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显然为故意犯罪。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下两种情况历来是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论处的。交通肇事罪发生于交通运输过程中,与交通工具相联系;后者发生与日常生活中,过失致他人重伤、死亡。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另外,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要求为特殊主体。那么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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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我国大陆交通肇事罪的完善,可以借鉴外国一些比较可取的模式,避免我国交通肇事罪在应付各种交通肇事行为时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同样,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如同前面分析,也应该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交通肇事逃逸罪”。(二)区分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罪过 如前论述的,交通肇事行为并不都是过失,有些行为至少是存在间接故意。所以应采取一种方式,来对打破交通肇事罪主观的认定,从而是对交通肇事行为的处罚更合理。通过修改立法,在短暂的时间内是不能行的。但为了解决目前的困境,可以通过刑法解释或者刑法修正案的方式,来对立法的不足进行完善。那么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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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