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侓师。我妹儿工作中签署了一份聘请协议,协议中有一条这样子的:协议期为一年,协议期未满不能以任何借口或不履行规定的作为辞职理由,违约的押金不予退还,若确定需要离职的,需要一个月告知。一年后还在岗的将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能力调整工资。请问这一条违法了嘛?现在我妹儿想离职,应该怎么办?

2024.01.04 1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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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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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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