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认定问题谁是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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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尽管被告否认与原告发生了碰撞,但原告驾驶电动车倒地受伤,原、被告均应当首先保护好现场,因抢救原告变动现场的,则应当标明位置,即使被告认为并未撞到原告,也应当立即采取上述措施,事故发生后,因事故各方陈述不一致,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事故现场又被破坏等等,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及责任无法认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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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赔偿事项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满的,只能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吗法律分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可以申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不可以申诉,但可以申请复核。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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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逃逸的肇事者,将承担行政责任,可能会被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交通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肇事者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并没有逃避责任的目的,比如有些肇事者是因为害怕被打或者被围攻而离开现场,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交通逃逸,交通逃逸的肇事者,将被吊销驾驶证,吊销期限根据事故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定,交通逃逸的肇事者,将被处以拘留,具体拘留时间根据事故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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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应该向什么机关提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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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中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认定书复核时限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避免认定结果长时间悬而未决,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的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当事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以便有力地申诉和辩护。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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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 事故调查:交通事故调查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当事人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从律师的角度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当事人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和方法,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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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需要10天,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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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肇事逃逸共犯的认定是什么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是指在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2、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是指在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是指在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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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其次,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进行立案登记,总之,在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前,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寻找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协助,接下来,需要找到一个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来协助您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了怎么起诉,一旦你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已经通过交警部门进行了责任的认定,你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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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法律分析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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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错误,李某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未得到支持,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通过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救济途径1. 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2. 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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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结起来,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证人证言、CCTV监控录像、现场勘察和照片、以及相关文件和记录,在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认定中,常见的责任划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一方全责:如果一方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或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该方将被认定为全责,本文将详细介绍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责任划分以及相关的处理程序,在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地认定责任和处理纠纷非常重要,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过程需要严谨和全面的调查,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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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有其他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如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等,则也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故意逃离现场,逃避法律责任,则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在该案例中,李先生在事故发生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离了现场,其行为符合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其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者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则也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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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确定事故责任是否满意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收到交警认定书之后,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看交警划分的责任,你是否满意,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该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双方按照责任认定书协商解决或者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持有认定书的一方可以根据书中的责任划分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当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是确定双方责任的关键文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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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的责任不信服,能否至法院起诉公安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第71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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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